山林以前归生产队所有,在大集体时村里收起置办林场,后来树木卖完后成了荒山,大队不通过本生产队包给外乡人承包,本生产队村民是否有收回的权利
村委会以前分下的耕地没有签合同给村民,村委会现在要收回耕地,村民是否享受补偿权利
2012年村委会强行收回耕地,卖给开发商,村民是否享有国家规定的补偿权利。
某村民在7年前租用了村里的土地22亩。在第一年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之后,未再续签,土地一直由该村民使用。近2年,该村民不愿交土地流转费。请问: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吗?采取什么途径收回?
2002年我分家父亲分给我其中1块土地1.4亩,当时虽说这块土地是给我们3兄弟建房的,但是2007年重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只落下我的名,现在父亲要来分这块地,我现在是否有权利不让他分?是否有权利一点也不给我那两个哥哥?
和村里有纠纷,镇政府要没收我家的房子,并以不同意的话就注销我们家户口相要挟,我们家里人都健在,请问他们是否有这个权利或是是否能这样执行?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在婆家也无土地。现在土地要被征用,她的权利是否和村民一样!
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了,在婆家都没有土地,并且户口都没有迁走。现在因为外面有开发商来我们镇上搞开发,所以要征集我们的土地!请问她们能否跟我们一样拥有补偿款、分重新建房面积的权利呢?谢谢!
90年代村民集资开发荒湖养殖 村委现想无条件收回是否合法(备注:荒湖不属于村委和村集体所有)
律师您好: 1990年当地经济不景气,农村收入都非常有限,甚至大部分人温饱问题都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再加上年年发大水,农作物不是绝收或是低产,让很多普通百姓无法生存。当时国家 政府就出台政策,谁开发谁受益,于是就由农民自己集资出钱出力,开发荒湖(说明:荒湖不属于村委行政管辖及集体所有)大兴发展养殖,鼓励
2012年南水北调跨河大桥占地,因占用是林地,之前分地时普遍比村委账本上面积多,当时占地面积已多出账本面积,经生产队和村委确认补偿款都已发放领取。14年生产队已现有面积少需退还每户多余面积,如之前补偿款如根据账本多余的还要退钱,这样的做法合适吗,根据账册不错,可已公正过按过指印的补偿款确认书是否不具有法律
因原租的门面房属于工商部门,后工商部门收回,目前当事人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继续做加工生产,为了不影响生产,当事人在自家地皮上搭建铁皮棚继续生产,受到村镇的强制拆除要求,目前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自家地方搭建活动房是否违法?
山林土地归生产队所有,村委会未通过生产队村民将山林土地卖给外乡人,本生产队村民是否有权要回山林土地
本生产队的山林土地,在很早之前被大队无偿收回置办林场。但现在大队未经过本生产队村民的同意,将本生产队的山林土地卖给外乡人承包。大队未通过村民同意所签发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本生产队村民是否有权要回山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