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之类的活动中,就执法的程序以及方式态度有什么样的法律约束。 请高人指点。
警察调查取证,侦察期间有时间限制吗?有的话是多长时间呢,如果警方没有相关证据还会继续调查吗,会撤消案件吗
歹徒被人民群众和警察围困,这个时候群众和警察的挑逗不停刺激歹徒,致使歹徒使用石块等进行还击,因此,警察开枪打伤歹徒。1、那么歹徒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如果歹徒是孤儿,医疗费又该谁承担。2、警察用承担相医疗费吗?3、对峙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及财产损失(打斗引起的)又该由谁承担?4、这其中,警察存在执法失误吗
甲被乙打成重伤。甲告乙;某警察丙(单独一人)携乙来调查去证。请问合法吗? 若不合法,警察所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请告知,谢谢!
公民在配合警察调查案件时,民警将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身体上的虐待。对起进行长达8小时的手铐。殴打协助调查人员,并20小时未得以进食。而且对其进行长达20小时的询问。协助调查人员没有任何违法,犯法记录。
赵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校的全日制博士生,老家农村征地,我户口在学校,但是我还有良田,却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本人向县法院提交诉讼,和村名组打官司,原本安排5.10开庭,但是开庭当天上午法院通知下午开庭改期(具体哪天没有确定)。法院的理由是村名组委托他们调查取证。我的问题是: (1)法院当天改变开庭时间,是
我与同事到沙弯出差.在旅馆被警察带到警局查验身份证,本也觉合理.但被要求照相(还要举着写本人名字的牌子)、按指纹、填写调查表(抬头写犯罪人员信息表)...回旅社后越想越觉得警察太过分,和电影上对罪犯一样,并且调查表抬头名称更让人感到是种侮辱.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