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和我前夫离婚,法院判决老房子的房产归我,孩子我养。有判决书。当时我想反正要把孩子养大,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院后房是男方名字,门房是我的名字。 10年前,我前夫又找我复婚,为了孩子我同意了。可是复婚半年,他又是酗酒又是打骂我,我无奈又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是这次他要求再次分割当年判决给我的房产。留为了能尽快摆脱他,我在离婚协议里同意了要赠予孩子。这时孩子已经成年。但是依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怕他们对孩子不好,把房产证和离婚判决书都放在了前夫的姐姐那。我之后一直没有地方住,到处打工租房子住。我前夫住着老房子 现在房子要动迁,拆迁款能有几十万。我想问问房子的产权现在到底归谁?我能否不赠予孩子了,拿回全部产权。能,我该怎么办。如果不能,我能拿到多少。
你好,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一个月,但房产证、车都未更名,就又复婚了,房子和车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谢谢 协议书规定房和车为女方所有,但原来是两个人的名字
我和老婆婚前买房,现在正在还贷款,由于种种原因她提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还贷中的房子归她,她补偿我若干元钱。现在她提出复婚,我想问下。复婚后怎么样让房子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两年前,离婚时所有财产(房子及车子)归男方,但都没有过户(房子和车子的户名仍是女方),现在复婚,那离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律师们好! 我于2个月前离婚,离婚前也没经过法院判决,属于自愿和平离婚,婚后有一女儿,归女方抚养,女方无房,现在想为孩子以后准备,想贷款买房,请问若以后男方还想复婚,这财产还是属于女方自己的吗?
二婚离婚后,再复婚,财产分配问题 双方为二婚,95年结婚,13年离婚,今年7月复婚。 女方有一个儿子,为前夫所生,现27岁,从1995年开始便跟随母亲在男方生活,并由男方承担了生活费及学费。男方有一儿子,现已成家。之前双方离婚时,为协议离婚,男方给了女方要求的生活费补偿。离婚后不久,并未分居,仍共同生活,于今
家中住房是若干年前外婆付的首付,爸爸还贷款。后来老房子A拆迁,我和父母分的三份拆迁款。外公外婆的老房B拆迁,妈妈分到一份。由于外婆外公想要自己买房子,于是B房妈妈那一份直接没有要当做当时首付还给外婆。爸爸的拆迁款还清了他做生意的债务。我和妈妈的两份拆迁款这几年当做家庭开销等。但是妈妈一直不上班,爸爸工
由于妻子无法过夫妻生活,导致丈夫在外找女人,一回家后就是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吵闹,也不给妻子家用,所有财产都在丈夫身上,一女儿以长大成人,结婚在邻县,如果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可以让男方净身出户不?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走司法程序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