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的婚姻法:婚姻内买房,房产只登记一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务财产
我们结婚十年,现在准备买房,钱是我们共同出资,但房产证只写老公名字,付房贷的卡也是他的,这房子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十万元钱,后女方父母装修房子钱不够,女方拿出五万元,男方却说这十万已给出,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不同意给钱装修,他有和女方共同处置这钱的权利,是这样吗?
如果将工资卡里的钱全部转移别人的名下,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是不是没有钱可分割? 律师是否可以出面进行婚姻调解?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有2处房产,一是公公在我俩结婚一年后赠与的,没有赠与合同,房产证上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二是现在的住处,房照没办下来但购房合同上是我们2个人的名字,是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想咨询,这2处房子是否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都签字的银行贷款担保合同,是否只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担保?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银行为他人的贷款做担保人,当时银行要求夫妻双方必须都签字。妻子必不认识贷款人,但是迫于银行要求,签了字。离婚后,贷款人无力还款,如果夫妻婚内共同财产也无法清偿,法院是否能冻结妻子离婚后的工作收入用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