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耕地,遇到土地征用,征用赔偿应该给土地原本使用权的拥有者还是给租用土地的实际使用者?
我们村组耕地被征用于修快速通道,在我们村组,只有一部分农民的地被征,对于这个土地赔偿该如何分配?没被征地土地的本组农民能平分这个赔偿款吗?
我是乙方租用耕地的,与2010年与农民签订合同租用耕地三十亩用于蔬菜种植,合同有效期是五年,年收入十五万,2013九月土地被政府征收修建学校,请问政府对于我的赔偿应该是多少?还有两年合同才到期,我要求赔偿两年的年收入是否合理。目前土地已经被政府要求不允许再种植新的农作物,至今半年没有收入。
1:我的耕地面积约为1.4亩,东西长约170米,宽约5米,高速路为南北方向在耕地中间穿过,又在我耕地东头建一立交桥入口,把地分成了3段,东头两段现合计约3分地,此两段已不能正常机耕播种,收割,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让政府把此两段地和路面占地一并征收,可以吗?如不行,地东头的两段(约3分地)该怎样索赔? 2:高速公路穿越耕地,路面高
家在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之前政府说要拆迁,但是赔偿问题一直不能让家人满意,所以一直没有拆迁。家里的房子总面积四百多平米,共有三人居住。政府的说法是按家庭人口来分配面积,每个人30平米,家中共有3人,意思是只能分到90平米的房子。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您们好。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10月份在建筑工地意外死亡,得到了一笔赔偿金。家有一老母,两个弟弟(已经分家)。妻子和三个小孩都成年。就分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协,直到2014年7月份死者老母因病死亡。我想问现在那笔赔偿金该如何分配?死者老母是否享有该赔偿金分配的资格(已经死亡)??如果死者老母没有写委托
征收耕地建设大型热电厂在补偿方面是按照现在的征收土地赔偿条例还是由乡,县,市,省有他们决定。现在征收土地赔偿还可以一年一年的给吗?现在的条例不是要一次性给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