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在面临316国道边的一个小镇,现在镇政府想在国道加宽的基础上另修人行道,这样就需要占用居民的门口,请问需要给居民留多少距离?另外占用居民门口需要补偿吗?
我家房子前扩建城市道路,应该是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建设部门说,我家房子离修建后的道路人行道可能就剩2米,这样建设允许吗?我们担心安全没保障,该怎么办?
山东济宁:镇里组织扩建的道路占用了农民的土地,应该怎么补偿?
镇里现在没钱,想赖账,也不给个说法,扩建的道路也就几里地元,占用了我家2亩土地,其中包含半亩的芹菜苗。 谢谢各位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