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和村委协调宗教用地,未经同意就占用了农民耕地,即没有任何征地依据,或转让合同就占用了农民的耕地。请问一下律师,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是革命老区平山县岗南镇霍北庄村名。我们村委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以每亩1000元征地,签了一份70年租用耕地的“协议”,但只付20件的租金。平山县国土资源局已经把我们村50亩耕地的性质变为国有,已经进行拍卖。请问这合法吗?村里现在仍有10余户村民不同意占用耕地且没有领取20年的赔偿款,但开发商强行施工
我们村是几十年的老农了,今年政府说要收地,说是年年给补助,其实在附近邻村经验教训说明:只给个一两年就不给了,没有规范的合同文字相关条文,而且强行征收,未经农民允许与协商私自用推土机拱地,拒不交地的,就停电停水,不让浇地。。。。。。还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这几天愁得都睡不着觉。最后我们村是河北省邢台市的北
镇镇府和开发商未向农民出示任何用地及相关手续,村委也未召开任何集体会议,开发商就强行挖山毁地,并动用黑社会看场,如遇有不服就暴力威胁,截止到2012年6月27日,已毁良田沃地500余亩,水溏6个,树木5万余棵,一直上访无果,请救救这可怜的老百姓吧!!!跪求上级及有正义感的人士给予帮助!!!!
我自己的责任田在没有本人同意,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强制占用,用于建设商品楼,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制止或得到合理的赔偿。谢谢
我家现有耕地3亩,因开发商要搞水上乐园,村干部说是8000块一亩,感觉太低了,他们说国家有规定的,想问下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吗。我家是江西省,奉新县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