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承租人,于2014年9月3日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一次支付三个月租金6300元,并交押金2100元。租房约一个半月后,现因小孩读书问题无法解决,与房东商量提前结束合同,房东不同意。现退组,房东要求赔偿违约金2100元。收取2个月房租。请问我房东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违约金合同上已经约定2100。我最低应该付房东多少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 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我符合举家迁移的。是不是就不用负违约金了。
举家迁移怎么证明?
租房到期,提前一个月结束合同,事前已和房东协商,到期退还全部押金,可现在房东不愿意退还押金!
2009年9月3日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上写明租期半年,租金3个月一付,押金2000元,不到期限,押金不退。租金必须提前15天缴纳,否则终止该协议。房东当时写了房租与押金的收据! 到了11月我得知学校1月份放假,于是我便与房东协商,提前一个月结束租房合同,房东答应了,并承诺到期退还全部押金,我便于11月17日把两个
半年前租了套房子,搬来后发现很多电器坏了,向房东反映后,把空调修了后其他就推辞让我自己付钱来维修,商讨未果后自己修理了电器承担了费用,也提前和房东说要合同期不满就搬走,到了搬家的时间房东又说要去除部分押金来抵偿她的损失,但这是房东违约在先,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赔偿吗?
我和房客签了3年的合同,但他现在在里面开了二个店,已经被当地政府执法过了!但好像又开起来了!我不想再租给他了,想前提终结合同。怎么做才能成功且我的损失最小? 合同才执行了半年不到!
租房合同未到期,已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要离开,多交的房租应该退还给我吗?
如题,合同中有此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房租金到期时,须提前一个月或半个月交下季度或半年租金,同时双方有变化或退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合同上签约的时间是一年,房东现在突然说租不了了,要月底搬走,我们签订的合同上只有乙方违约的责任(一个月房租违约金),没有甲方 违约责任。 我现在想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可以吗?如果房东不执行合同应该找什么部门调解?
租赁的房屋严重发霉,导致无法正常居住,因此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房东是否应该赔偿租客损失?
房子由于房东改建过,因此非常潮湿,以至于屋内严重发霉,租客在房屋内的所有家具和衣物等物品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因此于6月底提出终止合同。房东同意终止合同并退还押金。租客于7月15日交还房屋。房东要扣除租客7月半个月的房租,是否合理?另,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家具衣物的损失?是否可以起诉房东要求退还所有押金及
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里写了“乙方提前一个月跟甲方说,不算违约”,我现在提前一个多月跟房东说不想租了,但是房东说签一年的合同就一定要住一年,不然押金是不会退的
在合同上有写明,如果我们不续租了,可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方可全数退押金,但是现在我们提前一个月告诉了房东,但是房东拒绝退押金,并告知我们要找转租才愿意退押金 我们能报警处理吗??或者有什么方法能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