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间在厂区被三轮车给撞了,我的医药费应该由哪方支付
员工上班时间,因劝架被伤,所属单位支付医药费,但伤者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单位却中断了治疗,不在愿意继续支付医药费了,伤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因我所属部门解散,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把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审判,公司败诉,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我继续回到公司上班。请问,在和公司打官司期间,我未到公司上班,公司应该支付我在打官司这期间的工资吗?应如何支付?
雇员上班时间跟人发生了纠纷、被人打了。但我们并没有签合同、我是否应该担负他的医药费。
今天中午我的雇员在取货途中跟人发生纠纷,对方称雇员把他碰了,雇员说没有,他就打了雇员。去警察局,那人说雇员也把他碰了他现在腰疼,警察局说那里没监控,让各自付各自的医药费。雇员也没受多大伤,却说要住院,我之前并没有和雇员签署合同。所以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个情况我需要给他支付医药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