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然人)委托出口代理问题,《对外贸易法》说允许,《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又有不同解释,怎么判断到底
个人(自然人)委托出口代理问题 1.在《对外贸易法》第12条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 其中他人可否理解为包括个人(自然人)? 2.委托出口代理是否使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的委托人是否包括自然人? 3.个人(自然人)委托出口代理是否使用《合同法》? 4.虽然1991年的《对外贸易暂行条例》中对个人委托出口代理说的是最清楚的,但是2008年废止了,那能还能不能说明个人(自然人)委托出口代理是允许的?或者说第一章第三条中的个人不包含自然人? 5.2005年《出口退税管理试行办法》中第一章第二条“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中的人员是否包含自然人? 如果包含什么样的人员可以(或者不可以)按规申请出口货物退税?? 有人说这个“人员”的解释不是自然人 只包含个人工商户 真是一头雾水,完全搞不懂!!!哎.........
这个问题我不知道用什么标题来表示,到底改怎么来解释,是诬告,还是受他人教唆
你好, 我是一名执法单位人员,因处理问题上和本单位有口角之争,被其教唆他人以不符合的事实以书面材料举报,后其本人是解释说是受本单位人指使所谓,材料也是那人一手操作,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反击或事后如何追究这第3者的什么罪名
同一票关单的调查函,如果厂家回复的出库日期与出口公司所说的不一致(其他都没问题)退税局可以发第二次调
因工厂的会计疏忽,回复调查函时,出库日期写错了。我们当地的税务局要工厂直接写申请去税务局更改,否则没法给退税。但工厂要求我们这边的税务局重新发调查函到他们当地的税务局后,才能作此更改。两者说法不一,请问相关政策对此是如何规定?我们这边的税务局可以发出第二次调查函吗?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该怎么写?如何限定在合约期内房东不能出售房产?
如题,请看到的各大律师帮忙下,比较急。 其实就是为了限定房东不能出售房产,别的无所谓的.因为他的房产现在是抵押银行贷款的,现在他用他这房产的剩余价值来找我借钱,我自己觉得只要房产买卖要经我的手的话,会不会安全一点?还有就是这个合同能不能公证?
我是一小区住户, 该栋楼一共有6层, 一楼是车库 ,一楼楼梯底下原为配电室, 开发商把它卖给了我单元一住户 , 现在该住户把整个一楼楼梯间用铁皮封起来租给别人住 , 不让我单元住户放自行车 。 请问这个楼梯间属于谁?开发商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该怎样解决?
公司要租一个私人仓库,出租人只与私人签合同,公司出委托书让我去签合同,注明合同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因我是签合同的人,以后仓库出现纠纷和事故,我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银发[1998]190号规定》中的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内容的解释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2月,我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在公积金办公处有一个中国人保财险的窗口收取了我2020元保险费,保单上没有明确保险内容,并且,不办理这个保险就不能往下一个流程走,我就交保费了,我就有些异议,找到公积金负责人解释保险费的事,负责人称自己刚来不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