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六合区农村,之前所在村组拥有耕田使用权,4年前我与前夫离婚,如今户口依然在村里,按理按法我应该拥有以前一样的耕田权益,但是村民小组以离婚为由拒绝今年耕田重新分配于我,村委会以支持大多数村民意见为由,将我排除在外并称之“土政策”,我农村户口,没有耕地就失去了一部分经济来源,请问他们是否侵犯我的权益?我能否维权成功?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位农民,1992年全家从原来的村子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村子,以前村子的土地已经收回,并在现在的村子分得了耕地和宅基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证和林权证,从92年一直居住到现在,期间参加了村里每三年一次的选举和其他事务,去年村委会将300亩地卖了(包括有我家的地),地里的树钱归树的所有
有一件事跟各位咨询一下,我朋友家是农村的,他所在的村上耕地重新分配,部分村民的耕地面积发生了变化,是将某些人(A)的地划走一部分分给了另一些人(B),我朋友就是那另一些人(B)。这些年都一直存在这索要耕地的问题,就是(A)拒不执行重新分配耕地的政策,也就是说近些年(B)都是非法侵占他人耕地。情况在今年有些
我村某村民1996年在我村分得6人的责任田。2001年该村民将全家户口迁移至外地市,2011年,该村民又在外地市以移民的身份重新分得责任田。问:我们村收回其在我村的责任田合法吗?
我们村子当时分地是是按每人九分地分的但是有些不好的地就给分的多我们家分了两亩八分地,后来村队长想要跟我们换地就给我们分了三亩一分地,现在地被某公司买了但是村队长不按但是公司测量的数字给赔款私自扣了我们一部分地款。想问下这种事该怎么解决
我在邯郸!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协议纠纷!就农村的耕地,村里给划分成房基地
我在邯郸!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协议纠纷!就农村的耕地,村里给划分成房基地!有书面证明,然后我公公卖给别人,这样可以吗卖给别人的协议有效吗
与我家相邻的一家耕地少了两根垄,经村里公开打地结果是我家不多,而与他家相邻的另一家多了正好两根垄,可那家根本不配合解决纠纷,也就是说不同意退出多余的土地,最终经镇里有关部门解决,让我们左右两家各拿出一根垄给他家,理由是他家比较困难,可我家的地并不多,也没有责任拿国家分给我家的耕地扶贫呀,所以我们不同
我有耕地1.4亩,因为挨着公路,大队分地多给了0.2亩(土地承包书上写的是1.4亩) 今年有人租了一多半搞养殖,因为当时没有盖房子 ,协议上按承包书尺寸写的0.9亩,现在他盖好房子,一测量占了1.05亩。 我想问 协议上的亩数跟他现实中站的亩数不符,协议是否合法. 如果重新需要重新写,应该怎么写。
我有耕地1.4亩,因为挨着公路,大队分地多给了0.2亩(土地承包书上写的是1.4亩) 今年有人租了一多半搞养殖,因为当时没有盖房子 ,协议上按承包书尺寸写的0.9亩,现在他盖好房子,一测量占了1.05亩。 我想问 协议上的亩数跟他现实中站的亩数不符,协议是否合法. 如果重新需要重新写,应该怎么写。
在租赁的耕地上私自建立厂房,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签订合同时未经村委会同意,合同签订期限为30年,已用5年,现甲方想收回土地,需要给乙方什么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