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十几年前借钱给人家,当初立借据以房屋当抵押,借三四万,说明如果隔几个月如不还清欠款,就以房子当抵押,房子的<建设用地使用证>所在名不是借款人,但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另外一张<建设用地使用证>原物主转让给借款人的<转让书>当抵押,我家现在拥有其<建设用地使用证>,<转让书>,<借据>.请问现在是否是房子的合法所有者? 另外,这十几年中我们也有联系借款人和原物主,但都无果,现在房子价格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几万块,因为借款人因为做了违法的事情而被关押,我们与原物主谈,但是谈不拢,他们说一两万解决这件事,但我们愿意做退步,以现有市场价格的一般转让给原物主,但还是相差很远,那边据称签名不是原签,是被他们骗了.他们也以受害人的身份来跟我们谈这件事,但如果他们没签名为什么要拿<建设用地使用证>给借款人呢?他们还暗指房子在他们村,不谈法律,以势力来解决.请问我该如何解决?谢谢...
家在农村2000年的时候我妈赌博把房契只3000元抵押了给别人 房契的主人是我爸的名字 她用我爸的印抵押的 现在我妈自今未归 现在要怎么样才可以把房契拿回来?
请问,房产权属是否清楚,是否已做过抵押等。是要在签订抵押合同之前办理么?抵押人去办理么?在哪里办理?是否有费用?办理后交与抵押权人,还是交易中心?(是公司之间业务合同的抵押担保,不是贷款)
我打算把住房抵押给典当行,但合同上写着“可以将抵押权转让给他人”,这句话没有前提条件,是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随意转让给其他人呢?
我朋友将一部东风本田小轿车的证书抵押给他一个朋友借了7万块,只写借条,过了一个月后将车和行车证抵押给我,只写了借条,借了10万元,现在借期到了,我想将车转为我名下,我应该怎么办理.
我家有处房子,是部队的房子,所以此房并无房产证.部队有规定,此产权属部队所有,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出租,.而且那房的户主是我的公公,.公公婆婆多年在国外.所以房子一直给我住着的. 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母亲,向别人借了8万快钱,并已房子做了抵押写了合同,.我并不知道合同是怎么写的,因为这合同因该算无效的,因为首
我现在住的房子所属人名字是我父亲的,房子是因为老房子被修成路赔偿过来的,我父亲是个隐君子,那栋村里赔偿过来的房子盖起来装修起来的钱全是我母亲出的.并且房子是偷盖的,办不了房产证的.. 现在我父亲和我全家闹矛盾,说是要把房子卖掉,或者拿去抵押借钱去..他可以单方面签字把房子卖掉吗? 那我母亲辛苦辛苦赚钱盖的房
06年。父母在法院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房产归孩子所有,父母双方没有买卖权。但是房产证上是写着母亲的名字。10年。得到房产证后,被母亲抵押给房屋中介机构。孩子并不知情。现在母亲因为诈骗在看守所里。那么这个房子到期就该给中介了吗。另外,50万房子抵押25万元
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但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请指教,购买此商品房是否存在风险。
这笔贷款是04年的,贷款人在08年没有在银行签字只是公司的会计用他的私章在上面盖了个章,我是担保人,我在银行里签字了。10年银行起诉了,请问贷款人签字只盖章这个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