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承租日期是从2008.4.10-2009.4.10,钱是半年一交,到今年10月14日应该交下半年的房租,但是房东今天给我打电话说不打算租了,让我10月15日搬出去。 合同上未注明不到一年需要赔偿,只写了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再出租需提前一月通知乙方,她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那这样我是不是只能搬出去,损失中介费?
房子是到09年9月20日到期,但房东要提前一个月,也就是8月20日收房。(房东用于自住)合同有注明说房东若提前收房要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给我。但未注明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就可免责等。 现在我打算索性7月20日就交房,因为找到合适的了。合同未注明我是否需提前通知并支付房东违约金等事宜。现在房东怎么都不肯我7月
因卖房提前中止合同,并付违约金强制解除合同,是房东的权利吗?
我知道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但是不知道如何解读 我租房,合同规定房东违约支付1月租金做违约金 现在,在租期内房东已卖房并通知我,让我提前搬走并按合同支付给我违约金, 但是我不想搬也不想要违约金可以继续住吗,房东有权利一定要付给我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吗
我在逸成东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三年。现在还有2个月满一年,房东来电话通知要解除合同,房东说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合同的解除条款里写的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我不想和房东解除合同,请问房东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我于去年9月将店面出租,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第一年3.6万,以后逐年按10%增加,租金按年度支付。现在政府在此招商引资,年租飙升为每年15万。但承租方又不涨租金,因此我想将店面收回,可否?如可以,那如何进行赔偿?(合同中未对此方面情况做规定,承租方也只交了2000元押金)
我的承租日期是从2010年10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5日,共计36个月。但房东2011年5月28日告知要提前终止合同,让我在一个月左右搬出。但由于我们购置了不少家具,以及目前的价格很难在市场上再租回同样的单位,所以我不想搬走。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该合同是否仍然有效,需要继续执行? 合同上有违约责任:租赁期期间,合同一
我的承租日期是从2010年10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5日,共计36个月。但房东2011年5月28日告知要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的押金,让我在一个月左右搬出。但由于我们购置了不少家具,以及目前的价格很难在市场上再租回同样的单位,所以我不想搬走。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该合同是否仍然有效,需要继续执行? 合同上有违约责任:租赁
我2011年4月25日租了一个商铺,截止日期是2012年11月28日,共6万。我先付了3万,合同签的是剩下的3万2011年6月31日前付清,也没有写违约怎么办,但我现在不想租了,我要求退还一部分钱,并赔偿房主2月的房租,但是房租要2万3,退我七千。可是我才租了一个月,人家不给钱,我没办法啊。求怎么解决这事??急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因地板损坏原因拒绝退还押金,可以起诉吗?
房东违反合同处有2点 1.房东提前半个月收回房屋,按照合同应该双倍返还租赁押金。但是房东只是返还了本月所交的半个月的租金。 2.主卧木地板有4-8块因为板凳原因有划伤,地板房东以无法修复为由拒绝找工人来检查更换地板,并且拒绝退还押金,按照合同应该商议赔偿而不是拒绝退还押金,而且据本人调查,更换木地板是可以修
房子合同签了一年合同;交了半年,押金交了一个月,我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请问押金能否返还,
房子合同签了一年合同;交了半年,押金交了一个月,因有事要回日本,房子2011年8月20到期,房东不退押金叫我陪她10天损失,我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请问押金能否返还,我要赔他损失吗?
刚搬来没几天,下大雨管子爆了,所有东西都在水里,110,119都打了,说找物业没来,请问我能让房东赔偿吗。能解除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