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9月11号单位里通过恐吓等多种手段吓唬我丈夫,9月11当场送医院救治,随后医生诊断精神分裂,要求转入专科医院,9月16日确诊为精神分裂,一直在家服用药物,9月27日叫警察来我家继续吓唬丈夫,说他诈骗犯,14年7月丈夫再次发病入院治疗,确诊是精神分裂,14年7月单位要求私了,没谈拢,现在在走工伤认定过程,由于精神分裂要满1年才能申请残疾评定,现在在评定中,丈夫应该是丧失劳动能力了,10月14日警察撤销诈骗案!我想请问,现在还能起诉吗?告单位伤害我丈夫!是否还在起诉期内
因纠纷致人轻伤(很轻),公安已受理并调节无效(没有调节无效书面资料),转入检察院公诉,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无决定公诉或不公诉的告知书,问这期间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如果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自轻伤鉴定之日起一年是否到期 能否介绍您代理的类似情况,专业术语不好理解
受害人因加害方的过错造成身体受伤害,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但后来发现受害人受伤较重,前期赔偿款根本不够支付医疗费,以后还需支付一大笔后续医疗费。现在离受害人受伤已刚好超过一年,请问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在2009年12月31日施工过程中左手受伤,做了截肢手术,协商无果,2010年9月6日起诉,后开庭时对方找来很多假证人,说明我和雇主没有雇佣关系,我方没有充分证据,11.10日开庭后我方撤诉。请问再次起诉的诉讼时效怎样算起?
我是2009年4月份出的车祸,因怀孕不能治疗,到生了做的手术,现在还在继续治疗中,接下来还有第二次手术。 如果从受伤之时算的话我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之日算还是治愈后算起的呢?
2012年1月2日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当时住院治疗进行开颅手术,1月13日与对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伤害赔偿费用按国家司法机关法律法规定责分担”,6月份再次手术修补头盖骨,2013年2月份拿到伤残鉴定书,2013年3月13日向法院起诉。请问:以上情况是否过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民事诉讼)? 车祸发生时间为2012年1月2日,此条符
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一直向被告一致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才向被告二主张权利,第二被告可以以诉讼时
受害人是被告一的工人,给第二被告装货时受伤的,受伤之后一直是被告一承担医药费,现在诉讼时效已经满了,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当时是受害人自己从车上掉下来的,第二被告要求报警,受害人没同意。事后在当地公安机关有做过笔录,现在都过去一年半了,突然去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责任。 被告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