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今年8月份去世,家里人因为父亲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产生争议。
父亲生前的遗嘱共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2009年由弟弟按父亲的意思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起草的书面打印文件,文件中有一条明示,“该遗嘱现场有2个见证人”。该遗嘱在父亲去世后被公开时,仅有父亲的签字和日期,但没有见证人的签字,其内容是把全部家产都给弟弟。我提出该遗嘱属于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的签字,不能算有效遗嘱,但弟弟说有父亲的亲笔签字,应该属有效遗嘱。
第二个是父亲今年去世前2个月,弟弟在医院用手机录制的遗嘱,现场仅有一个见证人,该见证人还是我父亲和我继母的婚姻介绍人(我质疑其身份是否合法??)。这份录音遗嘱没有密封,并一直由我弟弟单独保管(存在手机和电脑里),我以该录音遗嘱没有法律规定的现场必须2个以上见证人为由,否定了该遗嘱的法律效力。
第三份所谓的遗嘱,是我弟媳在我父亲病重时,在医院的床上(鼻子还插着管子),单独一个人用手机录的一段视频,现场无见证人。该遗嘱也被我否定。
我弟弟说,经过咨询有关律师,认为三份不同形式的遗嘱虽然各自存在瑕疵,但立遗嘱人的意思表达是一样的,从证据链的角度考虑,可以作为有效遗嘱和证据。
我明知这三份各自独立的遗憾肯定不成立,但无法说服家人,希望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第二份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最近正式表态,如果我弟弟以录音遗嘱为由提起诉讼,他将拒绝作为见证人出庭作证!
父母在公证处做了一份遗嘱公证,之后一段时间又通过几名见证人代书重新立了遗嘱,没有到公证处修改或重新立遗嘱,这两个遗嘱哪个更具法律效力?是以后立的遗嘱为准还是公证遗嘱为准?
律师您好!本人想咨询下商品房认购权的问题,具体如下: 本人在网络P2P平台进行投资,前端时间一家平台推出“财产权利凭证”标,是将已取得“五证”但并未上市销售的商品房认购权抵押给投资人,并在一年的时间内按照1.42倍比例进行回购。交易书是跟楼盘开发商签订(开发商法人与p2p平台法人是同一人)我想了解的问题如下,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一个月前签定了 房地产买卖契约,立契约人的甲方是房主本人,乙方是我本人,但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甲方(签章)是房主的老婆(代),而乙方(签章)未签,我在委托代理人处签了名字,请问这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爷爷去世,奶奶做遗嘱把全家遗产进行分割,兄弟4人中3人签字同意,另一个当时没在场,后来另签一份同意按此遗嘱进行分家。 奶奶去世后要求按此遗嘱分家,但兄弟中有两人反悔。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此遗嘱订立时奶奶无权分割爷爷的财产,只能处理自己的部分。请问兄弟几个已经签字的遗嘱是否有效?能否认为这一份遗嘱同时表
请问以下保证书签名后有效吗?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保证书 男方为保住工作单位,自愿与女方在婚姻期间所生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并且在有生之年不能相见及相认。男方若违约得赔偿女方生养孩子时所丢失工作到退休时的所有收入。女方必须保证本协议保证书不公开,如果公开或者导致男方工作丢失,在男方未组成新家庭的情况下
父母健在时对他们的房产共同订立的遗嘱,在父亲去世后,对父亲名下的房产子女做了放弃继承公证,房产权全部转入了母亲名下,请问那遗嘱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母亲过世后遗嘱中指定的房产继承人还能凭此遗嘱继承其房产吗? 谢谢律师,补充一点问题:当时父母共同订立的遗嘱是在全部子女中指定了一个女儿作为房产的继承人,父亲
你好,在婚后男方向我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对男方的一些应尽义务及如果离婚账产、子女及赔偿的一条条款,是否有效,未经公证,当时只有女方家长在,另我看一些类似的咨询你们的回复均提到了在自愿的情况下写的有效,但如果在诉讼时他反悔说自己不是自愿的是为了维护夫妻关系系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写的那是否会被认定了不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