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企员工,工作期间手部受伤,休了两周工伤,因为我是综合计算工时的方式,所以本月除了两周工伤假以外我又上了126.75小时,本月的基本工时为144小时,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我额外的加班费用?谢谢!(公司一般像我这样的小伤都不报工伤的,怕对公司造成影响,所以一般多是把药费给报了,没有误工损失费)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综合工时制度对双休日加班费的支付是怎么规定的? 在网上找了好久,说法不一,急盼详细答复!谢谢。
本人朋友在远洋公司塘沽分公司工作,去年年底在公司得病回家住院治疗,本人的朋友是船上的维修工,今天的白血病是否有工作有关,可不可以算工伤
我上班中因工作脚骨折了。已经申报了工伤。现在已休息了二个多月 我未受工伤时的工资是:基本工资1100.岗位补贴650,积效700.加班补助80.加班费500.全勤60。合计3090 可是现在公司只给我基本工资1100。岗位补贴650。加班补助80.全勤60.合计1980.扣除保险只有1888 请问好心的律师这样公司合理吗。我应得的工资是多少。
原来我们上班是4班到的,一天白班(12小时)一天晚班(小时)休息2天,可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至今单位把我们调整为 一天白班一天晚班休息一天,我现在有单位手工记录的出勤表复印件,是否可以算加班呢,能拿的到吗?
一个朋友在上班途中被所乘坐的小车刮倒在地,造成左手腕粉碎性骨折,前6个月单位100%开支,想问一下,如果继续休假,企业还给不给开100%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