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首期由男方家长帮拿30万(属捐赠给儿子),但家长不放心怕离婚后分配资产对自已不利,想做个自制协议,内容为:"赠与给儿子的30万,只有在儿子和儿媳妇二个人婚姻关系存在时捐赠才成立,".(合同中明确赠与儿子)这样可以吗, 请问:1\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可以吗?以后真的离婚后这部分钱是不是不参与离婚分配? 2\这个协议要不要妻子签字,按手印?协议只是男方和男方家长签字的行吗(没经过妻子)? 3\上面的协议怎么立更严密一点.请指教!
在婚后6年,男方父母给儿子买了房子。在装修房子时,公公找儿媳的父亲借了1万元装修费,并且在借条上写的用于某某和某某的装修房子用。(某某写的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后来办的房产证写的是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婚后到了第10年,儿子媳妇闹离婚,男方父母口头说房子是给儿子一个人买的,请问儿媳有份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
律师您好,我有以下问题请教: 儿子和儿媳妇要离婚,关于财产问题,各持已见。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儿子和父亲曾分家过和经济独立。那么是不是父子的共同财产在儿子和儿媳妇离婚时,儿子、儿媳妇和父亲各分三分之一呀?
如父母在儿子结婚以后 为他买房 只想赠与儿子一个人 没有儿媳的份 房产证上写儿子名 那么 如果写赠与协议 是不是和要向儿媳明示 还是可以不用告知她??
一退休职工(60岁)住在单位所分的房改房内,其儿结婚后一同住在一起,儿媳非本地户口。老两口长期照顾一家人,儿子儿媳均未向老两口交纳一分钱。现在随着孙女长大,儿媳长期在家闹得老两口及邻里不得安宁,其目的是将老两口赶出家门,并多次动手打了老人,现在扬言要将老人打个半死。 对于工资3000多,并且购房单位有补帖的
各位律师好: 请问将要实施的新婚姻法是不是规定婚后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永久性归属个人?
请问一下两种情况如何界定财产的归属: 1、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是婚后共同财产? 2、先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后办理结婚登记,再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也
问题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写我和父亲的名字,一次性付款,没有贷款。但用了该购房合同提取我的公积金。请问这样的房子配偶是否有分割权?如果只写父母的名字,配偶是否有分割权?还有,如何证明是谁出资呢?如果离婚,法院是否会需要提供这样的出资证明?问题二:若是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的集资房,婚后用该房的贷款合同
父母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未办房产证,现儿子已婚,要办房产证,加儿媳妇名字,如何办理?
男方家长婚前出资买房,以男方家长名义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现儿子结婚,儿子想房产证上加儿媳妇名字,请问如何办理?根据新婚姻法,如果加了后,房子有属于儿媳妇的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