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本人所在村因旧村改造拆迁,甲方为本村村委会。协议上有这么一条:甲方承诺,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5年内给乙方安置房办理房地产权证。 请问此房地产权证是否是俗称的“大产权”,即可以在市场自由买卖?如果2017年拿到安置房,2025年拿到房产证,拿到房产证之后是否就可以自由买卖?
我是南宁横县六景工业区良圻社区村民,因南宁电厂征地动工,我村部份28户村民房屋被拆迁、、、;这个月我们已经分到安置房并办有给“国土使用证”, 请问律师政府是否要办理“房产证”给我们(或我们能否办“房产证”),但听个别镇政府人员说我们是农村拆迁出来的(集中安置到社区街道),没有房产证。 但我想既然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房屋,后遇市政动迁拆迁安置的房屋应该归子女还是父母所有? 当初子女出资翻建房屋的资金该如何补偿呢?
我们这儿即将拆迁,母亲已过世父亲再婚,我担心这个女人图的不是我父亲的人而是房。
您好:我是重庆市渝北区的城镇居民,无国家正式工作,在沙坪农村有房屋(房产证在手,属于继承所得),现因机场扩建被占,请问能否享受住房安置?谢谢。
本人是拆迁户,所在小区为开发商跟拆迁所在地街道下属的社区联合开发。所得安置房合同跟社区签订,按合同获得住房一套,车库一间,门面一间。房屋及门面有明确楼层及位置,车库没有明确,只有数量。小区建设完毕后,分到住房跟车库一间,门面拖延。但住房因为开发商已讲我所签合同上明确楼层的销售掉,逼不得已,只能另换楼
我大学毕业3年,1998年户口迁出到鄞州区宋昭桥派出所就读小学,2009年户口迁回至鄞州区姜山镇(户籍原始地),而且,村里在2010年下发给我了土地分配的一笔费用(土地被征用所发的费用)。2014年,村里开始将村里的商品房分配给本村村民,前提是户籍在本村的社员。请告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都是该村村名且是社员,那么我由
女方的农村拆迁房,男方将户口签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应该怎么分割?谢谢
女方和父母的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分得房屋一套,女方分得68平方,男方由于结婚时将户口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分得15个平方。拆迁协议写的是双方各占50%的房屋产权,但现在还未进行房屋登记,双方准备离婚,请问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请问我们家在农村房屋产权上有兄弟俩的名字,但户口是分开的,户主是兄弟二人拆迁合同是爸爸签的,并且房子分小来是安人口算的一套,哥哥的产权,老房子是兄弟俩的,现在房子已被拆我们有权要求开发商给弟弟安人口分一套住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