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区家里房屋动迁,一共8个户口3户人家,我不是户主,我只是8个安置对象之一,动迁组表示只于户主本人交涉。让我有问题找户主。现得知户主已签定动迁补偿协议,但我不知道我的所应得份额,动迁组与户主都不明确告知。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开发商在动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如果甲方变更回迁位置,乙方选择住房。现在回迁位置变了,经多次协商,但开发商不兑现约定,现在回迁房没有建好,确提前进行预先分配回迁房,分房现场有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只好先参加分房,(发钥匙入住还得7个月以后)。因为我的顺序号排后,所以分的
母亲陈红梅,出生年月1941年6月14日。2011年7月28日经长宁区妇婴保健医院门诊诊断为乳癌,8月1日行左乳全切术及左掖淋巴全扫除术,切片报告为左乳浸润性恶性肿瘤,肿瘤淋巴结转移为15/20,经化疗、放疗、免疫和目前的中医整合治疗,现左手依然肿胀,已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屋漏偏逢连夜雨,父亲在2011年9月确诊为肠癌,20
请问下我签了合同购买别人的安置房后,在这个安置房产权证还没转让给我之前,他万一把这个房子拿去抵押、拍卖、再次转让给其他人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根据签订的合同向他索要约定好的双倍违约金。
动迁组以私房拆迁利益纠纷属于自家矛盾不干涉为由,使兄弟间为动迁利益分割发生纠纷.我一直居住父母遗产房至动迁;哥哥支内去南京,目前还在南京工作生活并有福利房,但户口在99年迁入父母家中.哥哥认为他退休后需要返老还沪需要房子,所以这次动迁他有权作为安置对象进行动迁款分割,我而认为哥哥只能就房屋遗产部分进
杨浦区动迁 房子是公房 承租人是爷爷名字(已经去世) 但是一直没有更改 户口有4个人 户主现在是我大伯 然后是 弟弟(我父亲)侄子(本人)还有我儿子(1岁多) 动迁按面积计算(数转头)大伯要一人一半不肯让一步 我们是建议4:6分割 我想咨询如果打官司可以胜诉吗? 房子来源是:爷爷很久以前动迁安置的(我大伯当时是
2012年甲方与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将动迁安置房卖给乙方,合同第一条写明房屋的具体情况,注明是动迁安置房、第二条写到“甲乙上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房屋买卖条件如下:甲乙上方在此确认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本次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如今,该房屋属于市政动迁,可
我遇到一个问题 如果区房管局下达了拆迁的裁决书,在法定的申诉期间内并没有提出上诉,此判决书生效了 是不是意味着去如果我要和动迁公司签署动迁安置协议的话,就必须先让裁决书作废 申诉撤销这个裁决书??就是说不可能存在裁决书有效的情况下,去签署动迁安置协议???两者只能存在一个有效???急!!! 现在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