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家出走5年,能不能申报死忙,若是能申报死亡~则关于男方的财产,例如说房子能不能改为配偶或者儿子的名字~若是男方在外面又另外生了子女,要回来继承财产,那他有没有资格
律师们,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明白。 第一种情况: 某男上有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父或母健在),中间有妻子,下有一个儿子。他们住 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即产权属于男方父母),如果哪天该男在父母之前病逝了,媳妇 改嫁了,法律上媳妇还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如果媳妇改嫁了,又不愿意赡养公婆,她 还有
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购有1套房产,产权为2人共有,并立有公证书公证在2人身故后,其名下房产由其1子1女共同继承,与他们的配偶无关。 想问问: 1.如2老身故、如没有上述的公证书,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同时也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有上述公证书,在其子女继承该房产后,如子女死亡,其配偶及孩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
我的父亲于2005年3.20因病去世,他在原来有3个子女是他和他原配夫人,我妈妈带着我于20多年前嫁给他。父亲过世后,他们要求分割父亲和我母亲合买的一套单位福利房,但当时条件没谈好,又因为他们的工作原因拖到现在,当时只差在公证处签字了。现在(今天是2010年11月25日),又要求来分割房产,请问我应该答应他们吗?如果
我外婆有一间房管所的房子,面积18平米,以前是我外公外婆一起租的,后来我外公病逝了,距离现在我外公已经去世48年了。现在公房要拆迁,变成房改房。不足48平米免费补足48平米。现在问题是我外婆要把这间房子分给我大舅,我外婆有4个子女,现在其余子女想把属于我外公的那部分平分,请问其余3个子女有这个权利吗?
咨询下列问题: 我父亲原有住房一套(婚前财产),03年再婚,05年将该房过户在我名下,我想请问下,假如父亲去世后,该房子是否归我所有?他的再婚配偶是否分得一部分房产?她是否还有该房子的居住权?谢谢!
我父亲和继母11月22日注册登记的,在之前我家里养了6台机械设备,和有一套 使用面积40平米住房,我想问如果若干年后我父亲去世,我如何和继母分家里的财产,如果现在让我父亲做财产公正是不是能对我自己公平点。我是一直在管理这些机械设备,确实都是我父亲出钱买的,但没有书面证明说是我父亲个人的。
我们家有处老宅子,房产证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她已经去世40年了,老房子也早就分给我他们兄妹几个了,当时就没有分给我大姐,现在那个老宅子要拆迁,我大姐现在也想要一份,可是我们在40年前就已经完成财产的分配和继承了,只是没有更改房产证的名字,现在她把我们告上法庭,以《民法通则》的177条为依据起诉的,我们能赢
我今年34岁,老公是离异的,原有一女儿判给了女方,我们今年刚结婚,领证前男方有一套住房,我也知道这属于他婚前的个人财产,请问将来我们夫妻能白头到,如若我老公在我前先死亡,那我有继承他这个婚前房产的权利吗?我老公有权在他健在时就瞒着我把房产改成他和前妻女儿的名字吗?另外他今后可以立遗嘱写明在他死后把这套
外祖父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二子、三子过世。某年,其房产拆迁,取得现金补偿后,经大子提议以及全家协商一致,其大子使用补偿金并自己付部分资金购置老人安置房产一套,并经老人同意登记大子名字。在其大子与老人共同生活尽日常抚养义务后,老人病卧五年,五年间,大子、及三个女儿尽抚养义务。 后老人过世,房产升值
外婆于1997年去世, 外婆生前和我父母生活在一套公房里, 由我父母赡养到终老。 公房的户口本上有我外婆、我家三口、我小姨5个人的名字, 外婆是户主。 外婆去世后的第二年, 1998年国家公房改私房, 父母交钱将产权过户到我母亲名下,现在这套房改房的产权登记为我母亲。我外婆共有5个子女,其他三个舅舅都同意由我母亲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