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面和一个女的长期同居(07年左右至今),并育有一子四岁,且有共同财产(车房在那个女的名下),现男方要起诉离婚,男方和原配没有结婚证,但在当地以夫妻名义生活近30年,请问法律意义上会怎么认定这一事件,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会怎么判
两人属于80年代的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户口在一起,男方8年失去联系了,现在找不到人了,我想问一下离婚的具体详细程序以及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备注:连云港地区的
我是女方家人,今天接到法院传票,男方要求退还全部彩礼,我们这场官司怎么打 现在一点头绪没有~
我和她2012年结婚 没登记她还不够法定年龄 婚后生个小孩,但2014年她抛夫弃子和一个网友走了 请问我该怎么起诉她 让她得到应有的制裁 如果按同居关系处理 孩子怎么判 抚养费怎么拿
我爸和我妈是85年事实婚姻。86年生下我姐。88年生下了我。结婚一起生活的这几年里经常对我妈使用暴力。然后94年我爸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和我妈开始了分居生活。从94年至今。抚养费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一直是妈妈靠做点小生意。起早贪黑的带着我维持生活。婚后我妈一直没有找。当时我爸外遇了以后拿走了家里所有的钱。分居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