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被告拒绝赔偿,而且消失了,现在又现身,执行局法官让我自己去查被告的财产情况,拿到证据提交到执行局,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会怎么分配 要不要孩子和财产分配有没有影响 另 欠款该怎么处理
你好 我朋友的老公有外遇找借口离婚 后又否定自己前说得话 性格不合才要离婚 他们有两个宝宝刚刚上小学 一处住房 其没有正式房屋执照 只有购买合同和发票 还有贷款翻斗车 一辆 期间 买车时向女方家人借几万块钱 但没有欠条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会怎么分配 要不要孩子和财产分配有没有影响 另 欠款该怎么处理
我是男方,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均无过错。现有一小孩18个月,一辆车,一套共有房产还在还贷,(买时50W,现市值100多W,房贷还有25W)均为夫妻共有。我提出孩子归我财产我一分不要,她不同意。如果走法院判决离婚,该怎么分? 那这房产怎么分?是变卖吗?
婚姻期间,男方欺骗女方,将共同财产60万钱本用于买房的钱,用在了别处,导致房子没买,钱也回不来了。离婚前要签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商量一人30万,也就是男方补给女方30万元钱。 问题是:协议内容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才如何写? 能否这么写:男方在XX日之前,将用于共同买房的钱60万,支付30万也就是一半给
老公有外遇,现在我跟他打算离婚了,那是不是我可以多分点财产呢?哪些情况可以多分呢,房子是不是应该怎么
老公有外遇,现在我跟他打算离婚了,那是不是我可以多分点财产呢?哪些情况可以多分呢,房子是不是应该怎么分割?
女方离婚10年,孩子判个父亲,女方一个人做生意,后来在介绍的情况下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男方有一女儿。之前女方是租的门市做生意,男方没花一分钱就和女方一起做生意,一年后登记结婚,然后一起出钱买下门市,54万,男方打算房产证上写其女儿的名字,可是在女方亲人的干预下,写上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家人开始的时候就不同意
此段婚姻为二婚,男方有一子,女方有一女。一直同居没有结婚,两年后男方买房子花费二十三万元,装修十万元,女方购置了家用电器等花费三万多元,两人在房子入住前登记,房产证下来时男方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在之前同居时候说,要写双方的名字,后来结婚登记以后改口说是自己买的房子跟女方没关系。家庭的开支都是用男
起诉了,送传票被告不配合,拒收或拒绝签字,故意和原告拖,或者找不到人,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起诉了,送传票被告不配合,拒收或拒绝签字,故意和原告拖,或者找不到人,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难道这样就离婚离不成,这样永远拖着吗?
我爱人父母键在,与我婚后生有一子(注:她以前与别的男子结婚也生有一子,归男方),假若她突然去世,她父母和以前的儿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