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一家市场签订一份合同,租赁2个摊位,做服装生意,可这家市场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继续做原服装百货,但原市场收取我们每家摊位押金,现我们摊位即将到期,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我目前所租赁的房子为一对夫妻从房主直接租来后转租一间给我,当时没有签合同,只口头约定,我交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有收据,后因为对方妻子要生孩子,婆婆过来住,我大约提前一个月提出月底搬走(正好住了三个月),后来他们也在网上发了租房帖子,但是我现在搬家了,他们却坚决不退押金以及多交的三个月的网费。
我4月21号租了个房子,当时由于那房子是新房,还在装修中,还无法入住(连床都没有),而且我也马上要出差1个月,这样我就和房东协商了,房租从5月1日开始计算,但是我的东西可以先搬进去。5月中旬,房东告诉我可以入住了。当时我还在外地,我5月16日出差回来住到5月20日,然后又出差了。5月27日回来,住到6月10日。所以前后共计
月初,我通过厦门的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一份出国劳务的工作单。两天后,由新加坡代理面试,并告诉说我面试通过了。面试后,我一再询问中介有关新加坡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以便了解更多有关公司的状况。可他们一直都不肯告知,只说等批文出来了自然就会知道,并让我尽快先汇3000元押金,才能办理手续。批文拿到后,我让朋友去面试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付三押一,合同一年,合同中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 因为同租人工作调到外地,我一个人无法继续租住,所以我在3个月快到期的时候,提前了18天通知房东,并表示愿意多付12天租金以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然后房东接下来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
客户欠我货款4000多元,起诉时以前的手机短信是否可以当证据?
我的一个客户,因为长期合作,所以就没有签货物买卖合同,但最近拉了几批货却没有及时将货款打过来,打电话催,他就说是他那边的厂家没有给他结款,结了就给打过来,可是推了都已经3个多月了还是没有打款。最近两天打电话他也不接了,有时就是关机或者直接挂断,我现在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否同过法律手段解
协议书 甲方:惠州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三 甲方在兴建鑫兴小区,因乙方给予决策咨询、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伍百万元,现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股权确认协议书。 一、 甲方负责鑫兴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乙方只提供决策咨询、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不参与具体建设和管理,不承担因建设和管理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营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