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980年左右的时候!我们村修建小学时,修的地方正好选在我家的祠堂,操场是我家的菜园,当时我家人都住在祠堂里的!现在小学已经没开好多年了!现在我们能要回小学的地皮吗?
我们家的土地三分之二是我的,三分之一是我弟弟的, 但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写的名字是我弟弟的。 因此我和弟弟签了一份协议,由村委会见证,双方都签上了名字、 说明土地的所有权。 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们村的土地一直是谁种的,管理的的,就属于谁的。十几二十年来村里有三亩地一直是大伯管理的,也就是属于大伯的。大伯死的时候说留给儿子,大伯死后一直是我们管理。现在政府征收土地,村里人却说要拿来分,这样说的话,他们的土地也该拿来分,因为我们村的土地 房屋都没有土地权的,就是以前分配管理的,现在村里人说拿
\n你好,我在农村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就在别的村买了一个房子,那时候说好了他把他种的的那个田地给我了,同时他也把他的那个土地的合同本也给我了(不过到现在没有改我的名字呢,也没有书面协议),后来村里面又把那个田地每年的补偿本改成了我的名字,今年他又给我要地了,让我种完了玉米就给他,我该不该给他。我已经种了7年
因为本人家只有一父一子,父亲又有严重的肝病,所以经济长年入不敷出,家中房早在九几年就倒了,父子两人就长年在外租房子住,所以我在村子里就没怎么回去,村里认识我的人也不多,2010年,父亲病重而亡,我就去外地打工,今年回去,就看到有人在我的宅基地上修了房子,一问才知道是邻居修的,而且他还说地是他家的了。我就
村里有一块荒山,属于集体的,应该叫做集体自留山吧,并非耕地。 我跟村里签署了转让合同,每个村民都签了名字,并都收取了转让费。我外甥女是本村的,也是她介绍给我的。 现在这块荒山被我推平,自己兴办了一个工厂。当地国土局已经批准作为工业用地,证件已经下来了。 因为这个村子正在搞开发,很多荒山都被村里拿出来
我家地中间原来是有一条小路的,供别人使用的,但后来我家把这块地给买了给人家盖房子,现在呢,有人就去告我家,说我家把路也给买了,叫我家从新修条路供他家使用,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