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 晚上11点一名醉鬼驾驶着什么都没有的机动车(无行使证,无牌照,无驾驶证。)发生车祸导致我们家3口人重伤到目前为止,张家川交警大队没有调查出车主是谁
如上,我妈是今年二月出的车祸,对方司机全责,没有住院,在家休养。我妈的病例,药费单,误工单,我爸的护理单和工资证明都准备好了。我们自己算了一下大概是一万两千块钱。后天我们去交警那儿需要怎么做,应该注意什么?望答复,急盼
5月20日夜间1点40分,我外甥女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后,司机不仅没有刹车,而且残忍的从她腿上碾过,外甥女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事发地前约4公里处有一交警治安卡点,专门拍摄来往车辆,但因拍摄设备老化,嫌疑车辆大灯、雾灯都亮,卡点的照片看不到该车牌照。我们请上海市公安局刑侦中心鉴定,也不行。为了排查
2005年我家的摩托车在交警队上户时丢失了。2010 年我家新买的摩托车又去县交警队上户,交警队却不给上,原因是我家户头上已经有辆摩托车,牌照正好是原来丢失的那辆,请问我们该怎样借助法律向交警队要个合理的解释
两摩托相撞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我们住院一个月花35000元,对方只给20000元,脑埙伤严重,面部多处骨折没有全癒,如果有后遗症能不能追究对方或者保险公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