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受害人和对方受害人因一点小事吵来了,对方(3个人)追着我方受害人抠打至头部受伤(轻伤),我方受害人情急之下(因手里拿着锄头)随之挥过去把对方打成头部受重伤,我方是一个50多岁的老人,对方其中有20多岁的年轻人,请问这样的情况行法会对我方受害人作出怎样的判定
父亲被叔叔故意伤害,而且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到的,原因是叔叔和伯伯争执家产的事情,父亲只是去劝架,叔叔打不到伯伯,就在父亲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打了父亲,说打死一个少一分一家产。为了钱发疯了。 已经报案了,我要什么才能起诉他。
夜间在公路人行道上放石头 但是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导致看不清路况撞上石头 车摔 人也受伤 这样应该怎么办 当时没有立即报警 第二天去派出所 说不构成立案 现在我都不能上班了 电动车也严重摔坏
为了抢运营生意,当地的村委书记就是我们的对手,他之前骂了我公公,我老公为了给父亲出气,喊了他两个朋友过来吓吓他们,发生抓扯后,我老公手的虎口划伤,自己不小心弄到的,后到医院包扎,村委书记和他儿子驾自家的车冲到医院撞向我老公和他朋友,当时我差点也被撞,幸好我躲的及时,我老公被撞飞,十二脊椎骨骨折,他朋
我朋友的朋友是外面市里的混混,本来外面市在外地打工的,那几天他刚好回老家玩,被他朋友叫去和他们一起玩了,没几天他朋友就叫他们一起去打架,对方被他们当中的人给砍成重伤,他们就都跑了,后来成了网上通缉犯,有些自首了,有些也被抓了,还有三个在外逃,而且主犯也被抓了,都关了三个多月了,我朋友是初犯,而且是从
被人勒索恐吓后伤人,若构成重伤,处理完赔偿事情,仍需负刑责吗?被多次用刀与拳脚恐吓敲诈,可以构成减刑
被人勒索恐吓后伤人,若构成重伤,处理完赔偿事情,仍需负刑责吗?被多次用刀与拳脚恐吓敲诈,可以构成减刑理由吗?如果被敲诈恐吓,没有构成身体伤害,公安可以以此不立案吗?案件应该怎么办
哥哥多年前头部被打,颅骨骨折,颅内淤血。压迫神经造成癫痫。近日与人打架,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后,让双方到医院检查,在检查期间对方纠集六七人到医院大厅里把哥哥给打了,而且对从家中赶来护理哥哥的嫂子拳打脚踢。打人者全是男性。哥哥头部被打。经医院CT检查陈旧性颅骨骨折,颅内淤血存在,没有新的。但是哥哥头晕,痛胀
无证驾驶农用车 翻车压人重伤 我们那边的马路只有3.6米 没路基的 由于对面有辆私家车开的很快 他占了大部分车道 才使我翻车 车上有2人骨折 法院会怎么判 我要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