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土地一直是谁种的,管理的的,就属于谁的。十几二十年来村里有三亩地一直是大伯管理的,也就是属于大伯的。大伯死的时候说留给儿子,大伯死后一直是我们管理。现在政府征收土地,村里人却说要拿来分,这样说的话,他们的土地也该拿来分,因为我们村的土地 房屋都没有土地权的,就是以前分配管理的,现在村里人说拿来分,我们该怎么维权!!!!
家中姐姐约在17年前,自已跑到别家并嫁到此人家,后续父亲将家里土地各自分给了几个子女(三子一女),其中最小弟弟负责赡养父亲(母亲早去世,父亲也于几年前去世),并获得一半老房子。此姐姐当初也分到一份土地,但今她以当初未陪嫁妆为由来和弟弟挣抢部份土地。(未陪嫁妆的原因是当初她是自已跑去男方家私自结的婚)
外婆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同村不同组,户口在一起,同村不同组,二轮分地时外婆合同是单签的,外婆去世后因为不是同组村里要抽回外婆的地,请问合理吗。当时外婆的土地的承包合同是我签的名,因为村干部说只要我家有个人签名就不抽地,
外婆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同村不同组,户口在一起,同村不同组,二轮分地时外婆合同是单签的,外婆去世后因为不是同组村里要抽回外婆的地,请问合理吗。当时外婆的土地的承包合同是我签的名,因为村干部说只要我家有个人签名就不抽地,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有一块地多年前村里有给我办里山证但办里之后那人死了但山证又被他儿子烧掉了,之后为了证明这地是我的我父亲还特地找人证明了那山是我们的,但过了几年证明的那个人也死了,现在我那块地在开发并要在我们那地建房子我们不答应,政府就要我们拿出山证和证人,但持山证的那个人和给我们证明那地的人都
你好由于搬家把位于卧龙的的房子出手与一个外来户当时是说他以1300吧房子买来拆砖等于是买废砖没有什么房产过户土地证上还是我们的户主。由于搬家很少回老家结果被当事人把房子转手以1600卖给第三房,他们还签了协议宅基地和房子都卖给第三方了我们回去要在基地当事人不承认我们当时我们的口头写协议他说我们是一起把在基地
我们家的土地三分之二是我的,三分之一是我弟弟的, 但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写的名字是我弟弟的。 因此我和弟弟签了一份协议,由村委会见证,双方都签上了名字、 说明土地的所有权。 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