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太熟悉的人,关系也不怎么样,却在自己的QQ空间里面公开上传了我和男友的合照,关键是不止一张,而是建立了一个相册。看的人也很多,好多人进行评论。我很反感,觉得这触犯了我的隐私,同时也侵犯了我的肖像权。请问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我们单位已经连续2周没上班了,不知道什么原因领导说单位放假,而且还不是带薪休假,他无缘无故不让我们上班,请问他是不是违法了,
我在工作时间,有顾客来办理业务,他态度蛮横,我便说他不懂礼貌,他当即对我大打出手,我挨打后出于本能也进行了回击,结果我被打伤,眼睛流血,后被医院诊断为视网膜裂孔,我随即报警,对方没有任何伤,请问我是否也触犯了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另外,根据我的伤势,对方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是否要被判入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