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人,现在拿新加坡国籍。我在中国还有房子,我怕如有城市规划我的房子是怎么培的,我要做什么手续呢
我租的房子是使用壁挂炉的,由于疏忽没有拧紧补水开关导致房子进水,我是住七楼的,六楼的业主说造成的问题不大所以不追究我的责任,四楼和五楼好像没有问题,三楼的业主说他们家进水了,是从烟管流到他们家的,所以整个房间的木地板都被泡了,还有就是烟管所在的墙壁墙纸泡了。我去跟他们协商赔偿问题,业主要求我负责更换
2010年8月老板家因南水北调需要搬迁。叫我们几个工人去他家拆房子,其间,我不慎从房上跌下,致髋骨骨折,现已有三个月仍未痊愈,老板除支付部分医疗费外,不给误工费,也不给生活补贴,也不给伤残赔偿,我是个文盲,请问我如何通过法院向老板主张赔偿,即先怎样做,后怎样做。
您好: 我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村子因为化工厂污染要进行搬迁,结果事情弄了7年多现在才定下来。分房子地基的时候他们把时间卡死了。 定在88年11月28号前的有90个平方,而我是89年1月1号的刚好把我卡在了线外面才60个平方。我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得到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