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在政府拆迁的范围之内,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我,自拆迁工作开始,拆迁单位和责任单位都没有找我谈过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只是去找我丈夫谈,我丈夫在单位的压力下去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签的是我的名,而我并没有委托他去签,也不同意协议上的内容,但现在我却被拆迁部门告上了法庭,他们的理由是我和他们签了协议而没有按时搬迁并交房,请问我丈夫(不是房产的权利人)签的名是否有效?
我爸爸代我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吗?我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天拆迁办就要来拆房子了,今天叫搬出去了,我急的110多打了,他们说不管这个。哎,感觉我们普通百姓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的很难啊,协议书是我爸爸签的,而且拆迁补偿协议只有拆迁办里有,我们没有拿到,居然说明天要来拆了,急。下面是我写的一份协调申请说,麻烦大家帮我看看,出出注意,我个人真的感觉没有办法跟他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我爸瞒着我妈,就与别人签下了房产开发协议,此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效力,该如何维护我妈的权益? 我有维权的权力吗?
情况是:87年前的楼房,产权是公婆的(户口是独立的),(包括农村土地的承包证)都是两老人的,公婆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宅基地333平方的产证是我父母的。 82年我父母结婚就跟公婆分户,房地分离可能这原因。现在的问题是拆迁只认宅基地,不认房屋的产权人,甚至都不要公婆签字。问过当地的一把手,确认两个本本都是有效的
2010.7.19我与房产开发公司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当时由他公司的“董事长助理”(现已不知去向)签字,后来先后告诉我选的车库、楼与别人选重了,我要求解决,他们一拖再拖,现在要求我降低补偿比例,重新和法人代表签字,否则重选楼后只能在原合同上改。请问:我原来签定的协议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是否有效,如再和他的工作项目
律师好:因我家在开发区,这次厂区扩建需我家拆迁,当时我房屋估价为25万,经工作组多次工作,前天晚上问我要争取到多少才签字,我说29万,他们答应了,要我在空白的协议上签字,他们都说不骗我的,因几次都是晚上来做我思想工作影响我第二天的上班,我就签字了。可第二天对我说含安置费,租房费,契税补贴一共29万,我想请
作为二儿子的媳妇在房产分割时不在场自己家庭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在农村我们自己盖的大门的所有权能否归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