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2年租赁了城中村集体土地并在此土地上建盖了房屋,在8.31土地改革时我又交了9万元的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钱,现因城中村改造我们的建筑物即将要被拆除,但至今未有人正面的和我们谈判,就要说强拆,我想请问这样合法吗?
因我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已交过钱),现他们以违章建筑来处理,要强制拆除。这样的情况我们还合法吗?
比较复杂。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和我小叔家是农村联体房,内部独立。该房屋地址的户口本只有一本,里面是我小叔一家和我和我老婆。户主是我小叔。该联体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证的名字是我爷爷。已经过世,留有遗嘱,写明该房由我小叔和我爸一人一半所有。我爸户口在别的地方。现要拆迁。 具我所知:集体土地拆迁中的
现居地亲临“黄榄快线”工程,需征地拆迁。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和孙女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二儿子和其妻子及其儿子为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只有一个房产证;现只安置一处宅基地是否合理?能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一户一宅地” 原则,应补偿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一户人一处宅基地,二儿子和
现在好象很多拆迁补偿标准都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请问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国有的是否不一样呀?
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土地使用证没交,开发商有权拆房吗?
我是吉林省的,我家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补偿款只付了6万元。其余的30万说两天后付,土地使用证没交给开发商,我想问一下,程序都是先签协议,后补偿吗?还有如果他们两天后不给我们其余的补偿?他们是否也可以拿着协议去申请强拆?非常感谢,急。顺便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意见呢?谢谢 他们说先签订协议说明我们同意了
本人是非农业户口,有两间集体土地房屋,是父亲给我的,现在要拆迁了,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请问我是否有房屋分配的权利。本村有户口的村民不仅可以分房,还有按人头分安置费,像我这种因读书把户口迁出的人,能否有权利分得安置房,因为在这个村我是有房子。非常感谢律师能帮忙给与解答,本人不胜感激。
我是益阳市赫山区城镇郊区户口,因政府修路经过我的房屋土地,但补偿只有600百块一个平方的房屋标准。请问请问湖南省益阳市城镇土地征服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因该是多少钱一个平方的标准。
我家土地使用证是70平米,房屋使用证上是36平米,院子34平米,拆迁说是危旧平房,房屋按1:1.85给,不回迁地势差远了,院子超出住房面积1.2倍以上的按每平米2000元给。不超的不给补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