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 2008年造的,那时是包给当地的一个包工头,当时是包工包料的,房子一共建了7层。房子建好以后,包工头就催我们把钱全部付清。可是在我们付清房款以后才发现,房子有太多的问题。有些材料根本就不合格,当我们去找包工头的时候,找不到人 他们电话也不接我们的。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 ?
我是车队的负责人,如果甲方拿着我车队上的行车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复印件在本车队不知晓情况用在其他的地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责任由谁来承担?
今年6月和一个糖厂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工程以每平方720定价承包,现在物价翻倍上涨,和甲方商议根据市场材料价格对工程承包定价进行调整,造甲方拒绝,并下发开工令。请问现在如何做在以后的争议时取得有力条件
我作为一个外地投资者来池州搞工程建设,但工程现已完工数月,工程款迟迟不给。我认为这里面还存在非法转包工程等一系列问题(我是转承包方)。我该如何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10年7月份毕业,现在在工程局工作了4个月,还在实习期,明年7月份转正,签了5年的合同,现在想辞职了,要交违约金吗,还有我的毕业证在局里,该怎么拿回呢
我家新房收楼时发展有些地板砖损坏要求更换,几个月之后发现多处漏水,补完漏水之后发现墙面有色差,再全层刷漆,几个月后又发现有问题,总共搞了一年,要求赔偿损失,发展商只赔一年管理费,我觉得太少了,因为我这个房子买来打算投资的,我现在一个租金都有一千块一月,他的质量问题导致我这么长时间租不出去,这点损失我总要拿回点吧
请问: 1、未尽事宜是否可以留白?以后可以几份协议对照补填新内容,一式多份,应该不怕私下修改; 2、是否可以先后签订多份补充协议?是否都有效?
甲方介绍乙方到某建筑工地承包工程,后承诺乙方帮助追讨欠款,一年后甲方没有将欠款追回,乙方在次找甲方追讨,后甲方要乙方出事一些资料证据,再次追要,后甲方又给乙方打了欠条,一年后甲方还没有追讨回欠款,又给乙方打了欠条,现在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要求甲方归还欠款,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