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震后,之前买的商铺需要被拆迁。但相关工作组在给予其他商家较高的赔付后,由于工龄较低,以前买商铺时相同的价格买到了比别家小的铺面。大家总价都是一样,但我的铺面更小些。这次在拆除前别的家因为在铺面后部加了一小部分,所得了两套房子和目前铺面更大的商铺。而我也不需要那两套房了,只是要求相应的平方数,但一直没谈妥,而且还不停的引起别的商家和我的矛盾,说是因为我不肯签字才不拆的。并e因此组织就停了我丈夫的工作,让他回来跟我做思想工作。但我觉得本来我们就在经济上收到了很大的损失了,现在是房屋也因地震倒塌,耐以生存的铺面租金也因地震段了收入。由于丈夫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但现在相关部门暂停了他的工作,我们很怕会对以后造成很大影响。但确实与别人差距太大,我也做了很大的退让,可是却还是的不到回复。不过我认为,本来我们就已经因为地震遭遇重大损失,怎么还能用工作来要挟我们签字呢?
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此类问题,因此想向各位律师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处理,我们已经拒绝签字了。之前是别的商家谈好的条件是他们60多个平方,并得的两套房子。而本身我的铺面就要小些,并且也没加长。因此我就只要求的50个平方,并也不用得到那两套了。但相关工作组却没同意。这样算来,跟别的商家差距真的太大了,最主要是之前我的铺面买的更贵因为在第一个位置,而只是面积要小些,而工作组只是安平方来赔付,却不管你的缘由,同样都是公民怎么会就这么差别对待呢。我就不愿意签字了,我丈夫因此还被暂停了工作。
有一套房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老母亲(已故)的名字,早年赠与给他的四个儿子,只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未过户未分割财产。现其中的三个兄弟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房屋刚被全部拆除,老四由于已故多年,现其妻女不知道补偿款是否已发放,不知道协议是怎么签的,追问拆迁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说老四放弃了(兄弟三人伪造了一份放
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拆迁房屋所有权方面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在94年跟同宗亲购买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一层平房当时签订了协议证明房子已经卖给我家协议有同宗亲其他族人证明签字,但是土地证上名字还是原来户主的,到现在也还未过户,现在我家要拆迁了,原来户主就以未过户为由说我家二三层未建所以二三层拆迁款中应抽10
新农村建设,我家住房192平方米,院子192平方米,加上房屋周边菜地共600多个平方米,拆迁补偿没有纠纷,开发商征地以30元/平方米,之后买给我们就要600元/平方米,价格相差太大,于是我们只想留两套地皮不卖自己做房子,可开发商不同意,就非要30元卖给开发商,600元再卖给我们,肯请知情人士告知我们的要求合理合法吗?谢
我是租房人,我是从他人之转过来的门面房,并且转过来的时候付给了对方转让费,房东也从中抽取了钱,现在签合同时,房东在合同上加了一条:在合同期三年内,如因政府规划、征用、拆迁门面房等原因要无条件收回房屋(除退还押金外)。这一条太不合理了,我想咨询下这一条应该怎么写?
我是租房人,我是从他人之转过来的门面房,并且转过来的时候付给了对方转让费,房东也从中抽取了钱,现在签合同时,房东在合同上加了一条:在合同期三年内,如因政府规划、征用、拆迁门面房等原因要无条件收回房屋(除退还押金外)。这一条太不合理了,我想咨询下这一条应该怎么写?
当事人的老家马上要拆迁,他是户主,他的子女和老婆对他不好,他能把拆迁分到的房屋直接写不相干的人的名字吗,他不想把自己以后的财产给他的家人和孩子继承。
本人目前乡下有一老屋,原户主是我奶奶,现已过世,我爷爷目前也已有老年痴呆症,父母早已离婚后再婚,目前后母与我爸也已结婚十几年,两人户口均不在老屋,目前只有我一个户口在老屋。我父亲还有4个姐妹,户口也都不在老屋。 想咨询下,如老屋遇拆迁,拆迁后只写本人名字,能否避免后母取得分配房资格,或者还有其他形式
关于农村房屋一栋房子拆迁方来测量时登了两个户头的问题?急,请律师帮助一下我。
请问律师,我们是农村集体户口,现在要拆迁,我家一栋房子,户主是我爸。当时拆迁的人过来测量房屋面积时,因为没有告知该如何登记名字,所以这一栋房子登记了我和我爸两个人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请问律师这一栋房子可以只有我爸的户主身份来算吗?因为分开算对方压价十分低,而我家房子面积不大,请问我们该如何办。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