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工作了12年,我们的合同一直是每年12月底签。可是明年我们的厂址搬去外地了,我们有一部分人都不想去了,不知道应不应该有补偿?谢谢各位律师!
他们在解聘我们之前是没有提前通知的,当天跟我们说解聘的事之后第二天就不用我们上班了!还有,如果单位是采用末分淘汰制把我们解聘的,合理吗??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朋友是在2009.3.16签的一年合同到2010.3.15 每月1500保底工资+保险200补助(因为不给上保险) 现在被告知要在8月10号从商场撤店,他应该能拿到多少的补偿工资。 工作性质是商场的专柜销售。 他的合同中有说到,经营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和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等等……上面只写补偿半个月工资。这样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资讯下,我2007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了3年,现在到期终止了劳动合同。有人跟我说公司还得补偿我3个月的工资,因为工作了3年,请问有这个规定吗?我可以得到补偿吗?谢谢! 合同到期不续签 是我自己提出的
合同未到期,公司补偿的那个平均工资如何界定?这个平均工次是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只是基本工资?还是包含所有项目在内的综合工资,比如: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餐补、住房补贴等等这些吗?
单位在解聘我之前没有提前通知,合同是一年的,试用期三个月,只上了两个月的班,是不是应该先把三个月的工资发满给我,再补偿工资呢?我是2010.08.09正式上的班,2010.10.09被解聘,时间上是两个月,可是按照进单位发工资的时间,我是上了三个月的班的(单位每月20左右发工资),八月份的没发,九月发了,十月说是补给我一
我现在项目合同到期,单位是于11月初通知我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两年了,单位不与我续签,所以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是否还应该给11月的工资
我是从1999年4月工作至现在,本月底合同到期,(合同2008年1月1日签到2010年12月31日。)在2008年以前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社保是从2004年才开始给我买的,且我们每天都有加班,从未有过加班薪酬,这次公司要求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本人不想再签了,像我这种情况可否获得经济补偿?谢谢!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