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基地名字写的是奶奶的,奶奶去世后,爷爷将房子赠与2个儿子,并且明示只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媳没有份。(爷爷还有2个女儿)。两个儿子户口在该村但是都不在该房基地上。孙女户口在该处。房屋拆迁时请问如何分配?孙女有份吗?分给儿子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能够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单位产权与承租方产权问题,原单位经拆迁卖给职工或不属本单位职工,本单位职工按100元一平方不属本单位职工按200元一平方,现本单位职工按100元一平方不属本单位职工按现在房屋估价的3.7开,单位产权属3承租方属7。这样是否合理?我们可以用什么办法去解决?
想咨询下签订的补偿及安置协议是和开放商签订还是和村委会签订的呢? 赔偿标准都是多少,我家是两层房总共417平方米,安置新房的时候是一比一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想提问的问题是:父亲去世留下房子一套。现在房屋要拆迁,我们兄弟二人各有一套房子也要拆迁。这三套房子同在一个小区。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把父亲这套房子的各分一半,补偿在我们各自要回迁的房子的面积中。拜托了!
房屋拆迁,我和拆迁方商定合同已签订。但我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书面面积不符。请问这样合同还有法律效应没有。我在签合同时不知道我院落房屋总面积是多少。是拆迁方测量的。在我不清楚面积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1.婚前娘家用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月供和居住均为我的父母,如果我们夫妻想购房的话,算第几次购房?2.婚后我们跟公婆共居,如现住房拆迁我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金?房屋的户主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的户口均在该住处。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