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决定书上有两条法律条款写颠倒了,之前大家都没发觉,所以条款一直都是写颠倒的。(个人认为这并不影响该建筑为违章建筑的事实)直到最近有一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大家才发现。经过核查,总共有二百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书写错误,有一百多户违章建筑已拆除,现剩余不到一百户。对于还未拆除违建的当事人,我们决定发送《补正通知书》更正写错的条款来补救。请问律师,对于已经拆除的并且决定书写错的当事人,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补救?是依旧补发《补正通知书》,还是可以有其他补救方案呢?
今日收到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法人代表上是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接受处罚后是否要记入我的个人档案
我被拘留释放了,有处罚决定书,今天又打电话说要回去签字,说原来的决定书不清楚,我还会有事吗?急 我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他就是要把我的决定书原件带过去,我就是担心会被更改
1,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后没想当事人送答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是否可以认为这样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2.行政检查 和调查人员只有一人参加是否可以认为他的调查无效? 3.行政调查人员向未成年人取得的口供上面没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签名是否可以认定这是无效的证据?
对方3人把我母亲打为轻微伤。处罚A和B两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对A的处罚是"对XXX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对B是“罚款伍佰元”。她们和派出所有关系。派出所老说去找不到A,但她其实就在家躲着不出门,怎么办?这个拘留有有效期吗?别过了这个有效期就不拘留了。。。还有她们要是不交罚款怎么办? 事情是8月30日发生
对方3人把我母亲打为轻微伤。处罚A和B两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对A的处罚是"对XXX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对B是“罚款伍佰元”。 事情是8月30日发生的。9月28日处罚决定书才下来。对方不服气。但又没有证据,所以B让她婆婆去做了个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可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并且处罚决定书都下来了才做,有效吗?
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
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