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当初我家和隔壁邻居家因住房面积不够因此一同申请新建住房,但村委会只同意我邻居家另辟他处新建住房,我家则将两家的旧房拆除后在原来两家的面积上建房。并且我家邻居与村委会签署过协议,同意在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但现在他家新房已建好,我家的建房报告也已批复下来,但他家就是迟迟不肯拆除旧房,想将旧房出租赚钱或等将来拆迁时可以获利。由于村里没有执法权,我家又不能私自拆房,因此一直被耽搁着。不知我怎样才能争取我的权利,使他家将房拆除?
我村有一公共场地,场地旁有一处多年遗留下来的旧牛棚和猪栅,今年村大会表决同意拆除以扩大公共活动场所,村队长带头拆除,但以旧牛棚和猪栅据为已有的村民一直反对拆除,拆除当天也不在场。事后,那村民到公安局投诉,公安镇派出所处队长等人1900多元赔偿,并将村队长以刑事扣留,其余一同拆除的村民也受到制裁,其实拆除
我家有自己房50多平米,旧房改造时,开发商给我们按5000元/平米折价,然后让我们以7500元/平米购楼房。我认为应该是以50多平米自己房换回50多平米的楼房,不应该先折钱,再以高价购房,不知道对否,请答复。
非上海市问题。 10年前,在10多米高的高压线下建房,目前高压线刚刚被拆除,目前由于城市房屋改造,由于房屋曾是违章建筑,市里要对房屋强制拆迁,此举是否合理?房屋有合法手续。但拆迁人员说手续是违规办理的,给予作废处理,不知道处理是否有根据。 期待律师给予帮助。
由于我们居住地属于城郊,从我很小是时候开始就听说我们的房子要被政府征用,被拆除。到现在10多年过去了还没被拆除。可是政府又不准我们新建房屋或者是改建。今年初,我们当地很多人在自家空余的地方重新修建房屋,然后我们也在我们家屋后修了4间房子,可是政府现在说我们是修于什么国家规定的红线之内,要来给我们强制拆
依据政府文件到其他乡镇租地建房并有规划证书现拆除按啥标准补偿
我父母、弟妹及朋友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其他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按政府文件规定租用村民土地使用50年,在取得规划用地批文后建设了业务用房,办理了集体土地证。目前该村土地被政府征用必须拆迁,当地村民按政府拆迁文件安置补偿,外地来投资的业主被拆迁政府说按评估价但比村民低进行补偿,据说每平方只给1000元,合理不?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下,我爸妈是离婚的。但我妈的户口还在我爸这里。我妈虽又再婚但是感情不好,现在我外公外婆都去世了,我妈就居无定所了。而我爸买的房子只有我爸和继母的名字,乡下的房子也没我的名字。没有任何房产是有我的名字的。我现在想要帮我妈申请造房子。还有我有残疾军人证,我可不可以以我的名义去申请建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