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防护措施不当,民警办事不利,导致我无法上班(本人是刚考去的新单位刚上班不到十天,离家比较远的医院,平常只能住在医院)。9月22号晚11点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我以为是单位值班人员就没太注意但是9月23号早上询问没人进入宿舍(一个宿舍4个人),9月23号晚9点半进入宿舍发现门没关钱包里的钱被偷带来的一包零食也被偷,证件在钱包里没有被偷。随后通知院长,院长说9月22号晚上他也被偷可是没有通知在院职工做好防范措施,10点报警,民警赶到发现小偷从窗户爬入,因为窗台和桌上有脚印,只偷了我的东西,其他人的东西都没有动,之后做了笔录就说等有情况通知我,说是看情况是医院内部人干的,民警说现场不能动,院长没有安排其他房间给我住,9月23号晚11点半家人把我接回合肥,本人医院属于乡镇卫生院在合肥长丰县周围人口少,而且我是新来的外地人员,其他房间都没有被偷只有我的,在医院上班期间保证不了人身财产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至今没有安防盗窗和摄像头,十分害怕,主要看到了小偷背影。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晚上放宿舍的手机被盗了,还有就当天下午包里的硬币也被盗了。宿舍有宿管员,请问他和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居住于公司为员工租住的员工宿舍,2011年12月9日公司新招来两个员工, 17日,一员工称自己身份证不见,欲回家补办而向公司提出辞职,据其10日开始上班计算时间共计7天。因人事调动比较麻烦,老总与其商定以一个星期为限,如找到人顶其岗位就立马可以走,如找不到一个星期后也让其回家。 18日,在其强
在公司宿舍被盗了一只玉手镯,公司宿舍楼里没有监控.而且小偷本公司的员工他是跳窗户进来的,我能向公司提出要赔偿吗?
在公司的宿舍睡觉结果被同事偷走了手机价值5000元左右 ,而他身份证却不是他自己本人的身份证,请公司有责任倍偿吗?
9月22号晚11多发现宿舍有人进入只看到背影,9月23号晚9点半进入宿舍发现门开着,进去后发现钱包里的钱被偷,零食被偷,因为同宿舍住四人,只有我的东西被偷,通知医院负责人,院长说9月22号皖他的东西也被偷了,可是没有通知医院员工做好防范措施,10点左右报警,10点二十民警赶到发现小偷从窗户爬入,在窗台还桌子附近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