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和企业续签合同固定期限两年,在这两年,在我工作到3个月的时候,家里出了点事,家里人病危住院需要照顾,我请假,公司领导只给了我一天假,说如果不来上班,开除处理。之后在我照顾家人的时候,公司真的给我开除了,给我打发到劳务派遣公司那去了,我是和第三方 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 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我是否要求企业赔偿
我的合同是和外服公司签的,属于劳动派遣。签了3年,我工作了8个月了。现在公司告诉我,他们只赔偿我1个月工资,是在公司工作时的平均工资。 我想问一下,不是应该签了3年的话,应该要赔偿余下年限1年1个月的工资吗? 还有,派遣公司好像是有责任在我失业的情况下支付当地最低劳动保障的金额的? 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急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我所在的用人单位因为营业不景气,需要裁减人员,我和劳务公司签定了3年合同,现在劳务公司要求把我直接凋到其他地方的公司工作,继续履行我和劳务公司余下的2年的合同,我不同意劳务公司这样的做法,但是劳务公司对我们说,如果我不去其他地方的公司工作,一切安旷职处理!我想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可
2007年5月被公司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年,工资为3600元,2009年到期续签,合同上工资约定为1200元(同一工种)。我可否以工资待遇过低拒签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2004年进公司,到2007年5月一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5月后公司要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果有赔偿的话如何计算
如果我签了三次合同,5年工龄,本身就不想做了,想利用这次机会拿到补偿金,和失业金,我应该怎么做?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改向用工单位如何讨要经济赔偿?
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的情况下工作了一段时间,最后被用工单位无故赶回家,不出示任何书面说明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向用工单位及劳务公司讨要经济补偿及赔偿?
劳务派遣来的员工因自身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应像劳务派遣公司追索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员工追索,还是直接向员工追索?
09年10月底我是在A公司面试后上班的,但A公司不直接和我签劳动合同,而是签的B公司(我和B公司从没有接触过,都是人事经理在操作合同的相关事宜),与B公司签的是2年期的合同,在10年5月30日A公司以经营不善倒闭为由将所有员工辞退,包括人事经理等,结果是我们只拿了5月的工资,其他赔偿款等都没有,公司说要赔偿款就去问
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无故退回或开除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用工单位无故退回或开除被派遣劳动者,除了找用人单位进行维权以外还能以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管的话能否找劳动部门投拆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