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份拿到驾照,2014年7月份独自上高速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了我方负全责,车是借人家的,他的车买了全保。现在保险公司以新驾照为由不给于理赔,请问我上诉投保公司可以得到理赔吗?
我是在未央区郭家村西部驾校学的驾照,昨天在被告知领取驾照的时候,需要强制购买实习标志,不购买不给驾照。而且态度很强硬。这态度太难让人接受了。
本人驾照是2013年12月份领取的、于2014年8月15日和同事一起出差回杭州路上(同事驾照是满一年的、当时由于疲劳、中途替换着开)、在湖州长兴青山路段处、发生5辆车追尾、原因是第一辆车被超车大货车滑下来的泡沫物体遮住前挡风玻璃、影响驾驶安全、采取紧急刹车、而后就发生后续5辆车追尾事故、当时天气小雨、有雾、视线也
实习驾驶时上了高速 撞了隔离带 没有老驾驶员陪同 修车是4S店说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的 保险公司也来人看了车 出了事故认定书 但现在拿了发票去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说不可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