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按父母每人30平,我60平,另二价购买30平拿的一套安置房,拆迁协议上写的是我名字;此房我和父母同住。现因父母离异,父亲认为该安置房是属于他的,我和母亲都没份, 请问此拆迁安置房产权到底是属于我的,还是我和父母共有。
你好,二十多年前我在婚后购一处住房,几年前政府拆迁,当时我们是四口人(一儿一女)。该房产权是我的名字,拆迁后用拆迁款按四人的计划购买了安置房,购买合同上的户主和新房产证的名字还是我的。在拆迁过程中,我妻子病故,并写下了遗嘱,将未建好的安置房中属她份额下的房产全给女儿,并声明此安置房产我只占三分之一(
房屋拆迁安置房/因为颁发房产证是由社区按照户口薄的户主下的 然而家里户口一直没有重新办理 一直是老人 现在户口是立开好了想把房屋所有权人跟换为我们夫妻 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时占用农民的房子和地,农民的房子当时有房产证。 房产开发公司说是要5年以后可以办房产证?我想请问下这种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们家乡是遂宁市安居区聚贤乡的,因为我们那修遂安大道,部分房屋须拆迁,但还有部分房屋于新路还有45米左右,就拆了,有的房屋只有10米左右就没拆,这样的规定是什么情况?现在因修路拆迁了房屋的须安置,要占土地,我家4口人,就6分田土,现在我家的土地因修拆迁安置房要占完,有什么补偿吗?
我家是1999年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补偿原产权人(房产证),安置原使用人(有正式户口),拆迁时可以要求分套安置,即分家,三本户口本(原产权人一本,二儿子一本,三儿子一本),分三套房产,一户一套。因为原来的房产面积较小,所以每户按照一个户口8平方米安置。费用由三户各自承担,安置后因房价上涨,原产权人反悔
拆迁的平房是爷爷奶奶婚后,购买的登记在爷爷名下,之后生了4个子女,奶奶去世了,拆迁时平房户口 大女儿一家 和爷爷 两个户口本,分了两个两居。当时的拆迁政策不严格,最后拿到房本的时候,不知道爷爷和大女儿用什么手段把 大女儿一家的拆迁安置房变成了小儿子名下的房产,小儿子的户口并不在被拆迁的平房里,大女儿已过
我是德阳罗江县万安镇柏云村村民,本村正面临被拆迁。从6月份开拆迁动员会到如今,未开过村组会议,没有拆迁公告,更说不上安置补尝,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有少数村民开始搬家了(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组长牵头,以各个击破的手段骗签的,我也在其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迁出去吗?这拆迁程序合法吗?我们都是地道的
本人 想买一套二手的拆迁 安置房,但是没有 产权证 和土地证,中介说 可以 做合同更名,以后办理的产权证直接是我的名字,并且中介说这个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做了备案,要去房管局和开发商那里做更名,请问合同更名后以后办的房产证直接就是我的名字吗?这样做以后风险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