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与人合伙做生意,以我的楼房作抵押向银行借贷给他,后生意失败我便便向对方追讨借款五十余万,胜诉后法院判决对方需返还我欠款。但苦于对方无任何资产与可拍卖的固定财产,这事就这样一直拖了十几年。现我听说如果再不向对方追讨,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话,那他有钱时我也没办法追讨回来了,真的是这样吗?经济纠纷类的
我一个朋友,20年前两人共同入室盗窃了一个坐台小姐约一万元钱,在小区朝外搬电视机的时候被民警盘问,我这朋友乘机说是他家的,民警就要了我这朋友的身份证就放他们两人走了,民警说第二天没事的话叫我这朋友去派出所取身份证.失主报案后,这两人就跑了.现在失主早已不知哪儿了,今年过年,这两人又碰到了,看见我这朋友现在走正道,
男方没离婚就在外面又生有一子孩子已经快三周岁了,女方已经知道一年了,现在女方同意和男方离婚,如果离了婚女方还能追诉男方重婚罪吗,追诉期限是多久,追诉期限是怎么算,是按孩子的年龄算吗
我有个熟人10多年前涉嫌一起诈骗案被警察通缉,但他一直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犯罪而被警察通缉,于是一直正常的生活,直到不久前被警察上门抓捕。请问专家,这种情况适用追诉时效问题吗?谢谢!
甲和乙1966年离婚时有一祖遗房被接管,1984年政府落实政策归还甲,乙一直到1989年去世时都不知此情况。甲于1974年和丙结婚,1997年去世。现在甲乙的子女问乙对此房有无产权?如提出诉讼是否仍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