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遗嘱属于代书遗嘱,有无利害关系的4位见证人在场见证,1名无利害关系人代书。在形成代书遗嘱时母亲正在生病,不方便签字,在遗嘱人签名处是由代书人签名,母亲亲自按手印确认的。见证人都能证实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上有见证人签字,但是没有立遗嘱人签字,见证人讲是因为立遗嘱人手抖不能签字,见证人与遗嘱中的继承人认识,是遗嘱中继承人找来做见证的,这个遗嘱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条件都符合继承法有关规定,只是本人会写字,没有签名,只有手印,遗嘱是否生效
代书遗嘱,条件都符合继承法有关规定,只是本人会写字,没有签名,只有手印,遗嘱是否生效。 从照片上看,精神状况很好,还有病历卡上显示,精神可以。 如果,不拿出遗书,法院会接受审理此案吗?如果,法院接受此案里面有什么。。。。。 我要推翻这份遗嘱,有希望吗?
母亲口述,继承人书写,全体继承人作见证人并签字,只有一人未签字。问题是;如果这个未签字的继承人反悔了,代书遗嘱还有效吗?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是不能作见证人的。
我一亲属因继承问题涉及代书遗嘱的法律效率问题,请问:代书遗嘱的内容都写在正面,下面还有空格,而代书人、公证人、立遗嘱人都把名字签在背面,这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 姓名:张占政,男,85岁,牛永兰,女85岁,汉族,家住沙城四街张家巷,育有长子张全民,长女张宾荣,二女张秉香 我和我的老伴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防止意外立遗嘱如下: 本人 :张占政,牛永兰现有房产沙中西路张家巷5号,我们故后,上述该房产在没有拆迁情况下由长子张全民与二女
《房屋登记办法》所说“继承证明“包括哪些?律师代书遗嘱继承并见证是否合法有效?
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
一位老人过世没立下遗嘱另一位在世老人写下遗嘱。1老人给二女各自盖的房子各自继承,把老房和院子给儿子。2老人的门市的房租费由儿女分女儿享有租费15年,期间女儿病故房租费有儿子继承,到15年后门市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归儿子所有,如儿子期间病故有孙子继承。老人希望儿女遵照遗嘱和和睦睦把遗嘱的是办好。有见证人签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