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妻离世了,我们双方没有再婚,她名下的一套房产现由她的父母和我的女儿共同持有,我可以主张分割吗?怎末分?谢谢
关于遗产诉讼,已经由法院主持诉前调解成功,并且双方签了民事调解书;但原先诉讼请求里没有请求分割的房产,现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有财产,还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吗【注明.调解书里没有写明除诉讼请求里要求分割的遗产外,放弃其他遗产继承,还在诉讼时效内。没有遗嘱。】
我放弃自己共有房产所有权(注:有《房产证》)给非房产共有人,但是没有做公证、没有过户并且在短短几天内撤消放弃。但法院认定我放弃房产份额是不可撤消,根据《放弃声明》和不许我参诉情况下,一审把我房产所有权、二审改判为使用权判给受赠者。请教:这个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之后我提出案外人撤消之诉,但是二审
(背景如下:婚后,女方母亲和姐妹出资于95年在上海购买了一套私房,由于当时政策限定,无户口不能登记产证,产证上的是女方的同事兼好友的名字,2000年时在公证处办了相应公证,写明该房屋赠与好友某某某(女方一人名字)所有。2010年,房屋动迁,此时女方及孩子的户口已迁至该房中,产证人未做变更,仍是好友的名字,女方
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写的老公的名字,婚后房贷由他来还(直接从他的工资卡里面扣除),我的工资用于家庭开支;我想知道1、如果离婚的话,房子贷款部分是不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2、房子整体的增值部分是双方财产,还是贷款部分的增值部分是双方财产 ?期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