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是派出所的,未经调查清楚就为人办理暂住证,证是真的,印章也是真的,只有暂住地址是随便写的。虽然所长盖章了,但所长也没有仔细审核。我这个朋友一共办了十余本证,收取了别人600元左右的钱物,这样是否构成伪造、买卖证件罪?
我加盟了一个公司,该公司给我一份资证,后经查,发现该公司给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已盖该公司公章)与卫生局存档的许可范围不同,就是说复印件中许可范围是"生产加工",原件是"批发零售",请问该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谢谢
情况不太清楚...要请律师去拘留所会见 问本人。 想请律师取保候审 希望可在今天内回答我.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想先请律师取保候审
事情是这样的:上学时,用同学的名字上的中专,然后,因公安机关违规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以其同学的名字办理身份证,原真实姓名也有身份证。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发现一犯罪线索:有人上学时,冒用其同学的名字上的中专,然后,因公安机关违规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以其同学的名字又办理出一个合法的身份证,原真实姓名也有合法的身份证。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嫌疑人为外地户口,涉嫌伪造买卖国家证件,印章和公司证件印章2项罪状。是初犯,以前没有违法记录。嫌疑人是一文化公司法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2枚,(一枚户籍章,一枚房管所的章,可是都没拿走,没造成后果)公司伪造全套4枚章,一个证。(嫌疑人知道是要办pos机用,造成的后果大概200万),其他的造假都是些健康证之类的
我有一个朋友是派出所的,未经调查清楚就为人办理暂住证,每个证收取一定好处费,这样是否构成买卖证件罪?如果构成,要办理多少本能构成?或者收取金额达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