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还没开庭,但已经很受关注!请帮忙分析,此妇女从轻处罚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会判处怎样的刑罚? 此妇女家属可以做到的是写联名信,请律师,被害人家属不追究,向妇联求助,同时此案本来是十年前发生的,报纸上却写14年前,很不理解为什么。都要适用新刑法啊! 无法忍受家庭暴力 妻杀夫14年后落网 时间:2009-3-19 22:42:44 □张运龙 近日,舒兰警方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信息,并因此破获一起14年前的杀夫隐案。 寻 找 2月,舒兰市公安局获取一条重要信息,早在10多年前,暂住在舒兰市环城街的李某曾将其丈夫杀死,死者是外地人,该女人现已改嫁。这一信息引起舒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徐春英的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刚刚开始工作就遇到了难题。在获取的信息中,警方只知道该名妇女的姓名,却不知道具体地址。而且此事已经过去了10多年,信息中所反映地方的居民对当时的情况没有几个人了解,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专案组成员按照信息中提供的这名妇女的姓名及她的大致年龄,在舒兰市内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人口信息比对,一名原舒郊乡妇女李某进入了专案组成员的视线,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妇女今年47岁,结过婚也离过婚,现已改嫁到蛟河市。 2月16日晚,专案组冒雪驱车赶往蛟河市,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于2月17日早6时在蛟河市天岗镇找到了李某,该人系10年前从舒兰市带着一个小孩改嫁到蛟河。看到警察的到来,李某只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们早晚会来找我”。 杀 夫 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李某道出了埋藏在她心中长达14年之久的秘密。 李某同其丈夫结婚8年,因经常受其辱骂和殴打,欲与其分手,可是其丈夫却扬言要杀其家人。分手,害怕家人遭到报复;不分手,就要忍受丈夫的辱骂和殴打,在痛苦的抉择中,一个愚蠢的念头浮现在李某的脑海中——杀了他,这样不就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吗?于是李某开始为她的计划做准备,她事先买好一瓶安定片,并于1995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实施了她的计划。 这天晚上,李某用擀面杖将整瓶的安定片碾碎放入白面中,烙成面饼,当晚其丈夫吃完面饼后昏睡在了炕上。李某见其熟睡后,用丈夫做裤腰带的领带将其勒死。为泄心头之恨,她又用擀面杖击打其头部数下,后将尸体藏于屋内。 第二天李某找到其弟弟,两人随即将尸体装入编织袋中,打乘一辆电动三轮车,将尸体扔到当地一废弃的煤井中。 在杀死丈夫后,李某就带着小孩改嫁到了蛟河市。 挖 骨 根据嫌疑人李某的交代,专案组民警马上带着李某来到当时她抛尸的地点。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10多年,当时的地表地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李某只能记住大致抛尸的废井位置,具体地点记不清了,这给专案组查找尸体带来极大困难。为了能够找到尸体,获取有力的证据,专案组找来舒兰市矿务局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连续10余天的挖掘工作,终于在3月6日将被害人的尸骨在废井中挖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A . B 合伙办了一个厂,厂办好后产生了丰厚的利润,以这样的发展趋势,一年多可以回本! 由于巨大的市场前景,A起了独吞该厂的念头,工作当中制造各种麻烦,造成了A与B之间的矛盾,同时导致双方停产!停产后A提出退伙,并向B索取投资款加上一笔不少升值回报,这个条件可以互换.B,一时无法拿出这样一笔钱,同时也看到了这巨大的市场潜
被告人丁三,男,18岁,中学生。2008年8月2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丁三到其同学赵文(女,时年17岁)家中写作业,趁赵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绳子猛勒赵的脖子,致赵昏迷后实行强奸。在行奸过程中,赵文苏醒并极力反抗,被告人丁三即用双手猛掐赵的脖子,致赵窒息死亡。被告人丁三先将赵的尸体藏入大衣柜中,然后打开赵家液化气阀
被告人丁友,男,29岁,个体经营者。2007年10月9日10时许,刑满释放人员王东与邢北、张南路过被告人丁友经营的烟摊时,乘丁不备,王东从摊上拿起一条“红塔山”牌香烟就跑,丁发现后紧追不舍,王东等人见丁追上,三人将丁围住,王东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丁友头部扎去,丁用手挡开,并顺手从邻近一瓜摊上抓起一把西瓜刀,向
我开车左转(此时红左边前20--30米就是红灯,我朋友前我二个车位同时转的弯他都在等红灯了)过了非机动车道,快到机动车双线了,左边前20--30米就是红灯,一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从我左边来靠到双线行驶,与我的左边灯撞在一起,我当时一看有人影就停了(,当时我很慢的,)下车后打了110等电话,送伤者到了医院,(他们认得到医生的说的是平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我家前几天在二层楼顶上盖了一层鸽子窝,以前有条公用的居民用电线,就是从我家二楼顶上通过的,这线距离楼顶也就有半米的距离,现在盖了鸽子窝这条公用的居民用电线,也就从我家的鸽子窝穿过了。可是我们当地管理用电的人来我家说:“要我们把鸽子窝拆掉,或是让我们出钱买电揽,他们才不拆
事情经过: 张三盖房子,雇请李四来家里面干活,李四带着王五一起工作,在工作中王五不慎弄伤手指,导致食指断掉0.5CM. 请问: 责任该怎么划分?解决办法是什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补充:不是整栋房子都给李四干,只是2天左右的事情,属于木工。
我是泰安地区城镇的,我姐姐未婚先孕了,谁知在这次怀孕之前她已经有了个两三岁的孩子,天呐,我想问问法律对这样的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具体要罚款多少啊??还有孩子上户口问题,请大家帮忙,谢谢大家了 我现在分数不高,出来贵站,刚注册了,我有分数后继续追加,恳求各位律师帮帮我,不是律师的也请给些帮助,很急,谢谢
2006年的事 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06年让我帮忙以购买其公司开发的房产为名,从银行办理贷款.说不用我交首付、还款,并在短期内就能还上,一切手续全由该公司办理的,我在贷款手续上签了字,但我手里没有任何文字手续. 09年,该公司老总携款潜逃,原以我为名义购买的房产已被其二次出售。 我的情况:已婚,但由于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