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在北京被别人用管制刀具刺伤,后经北京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3万多{自付的}。我想问问经济损失、精神伤害及其它,应该向对方索赔多少钱?怎么去向对方索赔?盼名士回复!!!
我与2007年10月15日,在工作中和人发生争吵,我没有注意被对方把颈椎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住院治疗共花住院费15000元,我把对方告上法庭,当时法院判对方索赔15000元给我,由于对方称没钱当时只给8000元,经法院调节剩余7000元,在2009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可到现在为止我却1分钱没有拿到,我于2010年3月18日又
请问: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执行,其夫妻双方的全部存款被执行后,不足部分可以执行其配偶的全部工资收入吗(执行人员说每半年给一次生活费,这半年娘俩杂活)?刑事赔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吗?离婚后还需要全额赔偿吗?谢谢!
大家好,我咨询一件事情。 我父亲开的工厂,一工人和做饭的女的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甲的老婆知道后,跑到我父亲要求吧做饭那女的工资结走,我父亲不同意,后来她骂我父亲,我出面赶她走,后来她趁我回头不注意,拿砖头将我后脑勺击伤,我缝12针,我当时回击,因为年轻气盛,下手较重,致她轻伤,现在她对我提起刑事附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