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修路时占了我家地和山林就完全没有任何补偿,今年又护路,再次占地毁林,仍然没有。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我是贵州的一位农民,2008年因修乡村公路占了我家的土地,当时是按现有人口分摊,除了我应出的土地外,超出的部分可不可以向政府要求补偿?标准时怎样?
我是湖北随县一农民,2011年因国家修公路和重建明月珍故里占我的田山和房子,到现在只补了房子钱3万多,田和山到现在还没补,根具国家政策请问如何补法。
3年前我家的两分自留地修乡村公路时被占了,自留地村里是以一亩地500斤大米来赔偿的,水稻田是以一亩地700斤大米赔偿,国家规定自留地是一亩1200的标准,我想请问一下到底该赔偿多少,现在村里又以修沟边为由,在没经过村民的同意下私自砍伐了我家树木他们说没有赔偿, 请问到底有没有赔偿
公路占地都好多年了,是自己开的地是否还能得到补偿 今年又占了说有补偿,那我想问问那以前的为什么没有得到补偿呢 有懂法律的谢谢能给些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