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到2004年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现在公司要解聘我,我可以要求补吗?请问国家强制交纳养老保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本人07年3月进入单位实习,并于07年6月转正,但是当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2008年6月才拿到毕业证书,08年7月单位才帮交养老保险,现在劳动局仲裁要求补缴07年7月到08年8月的社会保险,单位拒不执行,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提出那时我是在校生,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仲裁,但已经过了30天的申诉期,
我的公司现在还没有员工,可是劳动检查部门要求我们必须上保险,非则要罚款,这怎么感觉是霸王条款,法律政策上是否有有关的解释
我系广西南宁人,家人昨天转告我说,现在农村有新养老保险政策了,一次性缴50000元(1年前听说缴42000元)后,老年人上了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1200元,过了60岁的也可以补办,交钱办理后第二个月就可以领钱了即1200元/月。我觉得这个养老保险的确实惠,但是不了解具体情况,是不是国家现在搞的惠民政策?否则的话就是商业保险
我是从事环卫的 以前因为上面利益的问题 就没有给我们上保险 后来才开始上的 想请问一下养老保险可以补回去吗 要补应该怎么补 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请提供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