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使用權房子,其中一位5年前已將戶口遷出。現在這套房子要買產權,但物業需要已遷出人前來現場簽字。個人認為既然已經遷出,應該沒有來簽字的必要了。求解。。。
我买了普陀区的使用权房子。对方已经收了定金,并签订了白皮公屋房转租合同。约定违约赔偿20%。 但现在对方说之前不知道资金要监管,所以要取消交易。 合同里面房产证上的人签约了,但是一个同住人没有签,但产证人签订了一个承诺书。这样情况合同还有效吗,索赔的话能索赔到多少呢,对方有点耍无赖的,承认违约,但说没
我想申请仲裁,确需要証据,在收集证据时,若使用窃取手法得来,是否有效
我想申请仲裁,确需要証据,在收集证据时,若使用窃取手法得来,是否有效,是否合法,公司会不会告我窃取信息资料罪。
奶奶有五个子女,.除了我爸她们都有自己的房子,户口早都不在了,只有我爸我妈的户口在这,户口一直在这里,而且没有别的住房,奶奶于05年去世现在,现在房产证到期需要换,但是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说是必须要把名字更改才能换新的房产证,我爸就去办理承租人变更,但是其他子女都不签字怎么办?她们户口都不在了,早都搬
可交易的一间使用权房,承租人的户口不在,但有一子女户口在,如承租人去世,房产如何处理?是否作为遗产?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请问如果子女中有一个有户口在里面,能要求作为自己的房子继租吗?其他子女能要求共同继租吗?
我是上海的,问下老公房想要转成产权房,但是以前分配老公房的时候里面还有其他人的户口,现在转产权,那几个人也要签字同意才能买下来,但是那几个人现在不肯签字,这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嘛?
当时单位分房拿到的房子,手上一直是《租用公房凭证》,户口也一直没有迁入,现在想出售,是否可以办理?若一定要办理产权才能交易,需要户口迁入多久后才能买下产权?谢谢!
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三个一次性是否需要退还给工伤保险基金,求上海专业律师解答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11月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告中第四十五条(与其他赔偿关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由用人单位
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三个一次性是否需要退还给工伤保险基金,求上海专业律师解答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11月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告中第四十五条(与其他赔偿关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由用人单位
现在我有套浙江北路的使用权房 户口簿上就我一个人(户主)但是承租人是奶奶 现在要把承租人改成我 需要怎么做 ?带什么材料?